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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红袖添香,赤.裸裸的暗示。庄颜抑制不住内心风起云涌。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庞才觉得方才的话说的不妥,现在她还没有嫁给他。摇了摇头,自己的动手拿起了墨条,道:“是我唐突了——姑娘平日里写的什么字?”她惯写瘦金体,他都知道,只是为了找话说而已。

    不想庄颜的答案有些出人意料:“簪花小楷。”

    勾了勾嘴角,庞致莫名其妙的笑了。他笑他的妻啊,为了留个好形象而故意掩饰,其实不用的,他就爱她本来的样子。

    “劳烦姑娘替我寻个毛毡来。”黄不羁桌上摊放着几本书,毛毡不知道收捡到哪里去了。

    庄颜对黄不羁的书房并不陌生,扫了一眼便发现,毛毡就放在书架至上往下数的第二层。

    因太过紧张,她放松脚势,一步勾作两步走,到了书架面前,踮起脚尖、举起手往顶上够。

    快到六月初,庄颜嫌窄袖衣裳太贴身,出了汗腻在身上不舒服,于是着了广袖,纤细的手刚举过头顶,大袖几乎快褪到肩膀,藕节儿一样的玉臂缓缓现出。她慌忙收回手,捂住手臂,悄悄回头看了那人一眼,他应该没有看见吧?

    余光瞥见方才的画面,庞致的咬肌动了动,真不该叫她拿毛毡。

    庄颜捏着袖子又够了一会儿,仍旧拿不够,羞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只得转身朝那人求助。

    看着她水汪汪的眼睛,庞致心都软了,放下笔大步走过来,高高的身子挡住她的视线,一伸手便拿到了毛毡,一低头,看见庄颜有些凌乱的领口隐隐透出一片雪白的光景,慌忙转了脸,以更快地速度走到桌前,企图忘记刚才那一刻袭人的芬芳。

    庄颜还不知自知方才发生了什么,不安地站在书房里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

    庞致提起毛笔,简简单单勾了几笔,几根交错的挺拔毛竹赫然成形,竹外还画了一个六角的花窗。

    书房外,黄不羁大汗淋漓地揪着甜哥儿,喘气道:“今儿非得饿它一整天不可!”

    甜哥儿求饶似的,急躁喊着:“娇娇,娇娇。”

    庞致才是罪魁祸首,好心地替甜哥儿求饶:“饶了它吧,我倒瞧着挺乖巧的。”

    咬着唇一笑,庄颜娇软的身子往前送了一下,甜哥儿当然乖巧,叫它飞便飞,叫它飞多久便飞多久。

    庞致拎起宣纸吹了吹,道:“配簪花小楷正好,我写的不好看,烦请姑娘替我写上。”他倒要看看庄颜的簪花小楷写的如何。

    庄颜只当他是谦虚,舔墨落了个款,笔顿了顿,问:“什么名字?”庞致看着庄颜,眉眼温润如玉,“就叫《花窗毛竹》,如何?”

    庄颜执笔的手一顿,他这是在取笑她偷看吗?微撅着嘴,写下了这四个字。

    “顺便把落款也写了吧。”

    又舔了墨,她问:“侯爷有表字吗?”据她所知,平南侯已及弱冠,也该取字了吧?

    看着庄颜的簪花小楷,明明还带着瘦金体瘦直挺拔的韵味,眼尾笑意更浓了,庞致答说:“字奉一。”

    黄不羁插话道:“奉一……有些熟悉。”

    “是柳宗元《永州八记》里《至小丘西小石潭记》篇。”她正巧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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