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好像又低声嘀咕了什么,高丽听不清楚了,只听见了下一句,“想二哥抱抱我……” 她的脑子忽然间一懵,好像被人重重捶了一拳,忽然间什么也反应不过来了。 等她察觉到时,她已经靠得更近了点。 “不怕疼了?”男人低声说,好像是不轻不重拍了下什么,“嗯?” “怕,”紧接着是青年的声音,“可还是想二哥抱——” 风一阵接着一阵,枝叶摇摇晃晃,被吹得簌簌作响。 在秋天的风里,在晃动的叶子间。沉甸甸的金黄色的果实间隔中,她瞥见了人影。 呼啦啦的浪涛从田地那端翻涌过来,湛蓝高远的天下头,好像万物都被镀上了一层浅淡的光。 青年鬓角的碎发被阳光映射的发亮。他脸上有透过叶子映射进来的、摇晃着的细小光斑,他踩在男人的脚上,被男人以万般爱惜的姿态捧着脸。 这还是高丽第一次亲眼看见人亲吻。 虽然主角与她想象中的全然不同,两边都是真真正正的男子,可奇异的是,也许是因为天色温柔,也许是因为画面太美,也许是因为风扰乱了人心神——她并没觉得厌恶,也没觉得恶心。 她想起自己在灯光下读的诗。那诗句是她当初偷着从书上瞥见的,第一次看觉着美,后头却又觉得虚妄。 那是苏联的诗,并不适宜再被提起。但不知为何,这会儿诗句好像是撞进来了,闯进了她脑海里。 “要善于珍惜爱情。天长日久,更要加倍地珍惜,爱情不是坐在公园椅子上的叹息,也不是月光下的散步,一切都是可能的:秋天的泥泞冬天的雪。 爱情像是一支美好的歌,然而歌子是不容易编好的。” 高丽什么也没有说。 她没发出动静,也没对任何人提起。只是在离开村子之后,在二十几年之后,她想起自己的青春岁月,记忆最深的仍旧是这个亲吻。 这好像是阴暗的日子里头透出的一点光,她是不相干的看客,却也真实地在那一瞬间心动了。 在一个平常的早晨,村子里有人发现,白家门前挂着的东西空了。 村干部过去敲门,没能把门敲开,里头的人搬走了,兴许是觉得没脸再在这儿住下去,连声招呼也没打。 村支书在之前便悄悄把他们的资料还了回去,为的也是让他们走。现在人真的走了,算是件好事,为村子里少了多少口舌纷争。 他们走了没几天,屋子就被人撬开了门。 村民们占据的理所应当,在他们看来,白家人对不起村里人,现在又搬走了,这地方难道不该分? 自然得分! 里头带不走的大件家具都被拖了出来,家家户户好像过年一样分东西。几间屋子也都被左邻右舍占了,谁少了一星半点,就如同少了天大的好处。杜云停不喜欢白家人,却也不喜欢这样,只坐在屋里,没有出去。 这就像他们吃绝户一样,没儿子的老人去世了,村里人就会默认将他的东西分掉,老人刚下葬,后脚家当便会被分个干干净净。 至于女儿,那是不算村里人的,有也没用。 这是这个年代下运行的独特规则,没什么能管束。这种默认的习俗,甚至比纸上的条文更为有效。 杜云停更加想走了。 他想和顾先生离开这里。 几个月后,杜云停终于走上了高考考场。与他一同的,还有这十年来的第一批考生。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