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院书房被丢下的二人,却是颇有种“吾主沉迷美色,不理正事”之感叹。 而在西院书房的两位,一个是熟人叶临风,一位是风姿绰约的美人儿。 叶临风对于这个与他平起平坐的女人,他一贯不太喜欢,谁让这女人做事总爱强过他一头的?害得他总被主子无声鄙视,好似他真的很没用一样。 “临风,王妃长得到底是有多美貌如花,怎地就把王爷迷得神魂颠倒,坐立不忘了呢?”那女子一袭广袖红衣,罗带长裙,楚腰不盈一握,前凸后翘,明眸皓齿朱唇艳,一颦一笑皆是风情无限,一举一动都好似在挑逗人。 叶临风伸手想推开这个女人,可没处下手啊!这个死女人,自己胸怀广大,还不知藏着掖着,大冷天穿得这样清凉,她就不怕伤风发热吗? 不!她不会发热,她只会一天到晚发骚。 “临风哥哥,咱们也是好久不见了,请小妹喝杯酒,咱们叙叙旧,好不好啊?临风哥哥~”女子把叶临风压在书案上,双手扣住他双手手腕,低头在他耳边轻笑吹着热气,玲珑曼妙的身子覆在男人身上,像蛇一样诱人,那个男人受得了啊! 叶临风被这个妖女撩拨的燥热难耐,脸红脖子粗的怒瞪她道:“金鹦鹉,你可别忘了,你是金阙楼的楼主,一个干杀手的女人,就算不是冷酷无情的……唔!你也该有点杀手头子的样子吧?嗯……金鹦鹉,你不要欺人太甚,我可是王爷的心腹,你敢动我……啊!王爷会杀了你的……哼哼!金鹦鹉,你没人性!” “对啊对啊!我没人性,我有兽性,总比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男人强吧?”金鹦鹉勾唇笑着在叶临风脸蛋儿上亲一口,这才放了叶临风,起身抬手理下云鬓,抛个媚眼给他,又是风情万种一笑:“我说临风,你就和我说说王妃这人如何呗?反正我也不敢去招惹王爷,对王妃没有敌意,你不用怕我会去伤害王妃的哦~” “你是不会吃醋去伤害王妃,可你这个女人,嫉妒别人比你美貌……我都懒得说你了。”叶临风起身整理一下衣装,便举步准备离开,才不想和这个妖女共处一室呢! “哎,临风,你要是不告诉我王妃有多美,我就一直缠着你,或者……我把你绑回金阙楼,给我做楼主夫人如何?”金鹦鹉也就是性情古怪些,倒也不是个内心险恶之人。 叶临风已经出了书房,对于金鹦鹉对他的纠缠,他也只是没好气说一句:“你和王妃比,那就是牡丹花和狗尾巴草,懂吗?” “要不要这么惨?我就算不能当百花之王,那也得是个花相芍药吧?”金鹦鹉是挺喜欢别人夸她漂亮的,也是真嫉妒比她美的女子。 可她嫉妒归嫉妒,却没有因此去伤害过谁啊! “金鹦鹉,你真是没叫错名,叽叽喳喳的烦不烦啊?”叶临风是最不想和金鹦鹉打交道的,只因这个女人太妖了,而且还很狡猾诡诈,他算计不过她,也打不过她,最好就是能对这女人避而远之。 “我这是憋太久憋的你知不知道?叶临风,平日我端着架子已经够辛苦了,见了你当然要多说说话了,不然我真要憋死了。”金鹦鹉的性子就是因为太欢脱了,才被西陵滟发配去管金阙楼磨磨性子的。 可似乎没什么用,多少年了,金鹦鹉这性子在金阙楼还收敛的不错,一见到自己人,就又叽叽喳喳个不停了。 叶临风也有些同情金鹦鹉了,像金鹦鹉这样自由自在的小鸟,主子居然把她关金阙楼里,让她当个冷酷无情的杀手头子,她能撑到现在还没疯,真是够内心强悍得了。 “叶临风,要不你还是请我喝酒吧?咱们一年也见不了几次,我好不容易来一趟西兰城,你总得款待我一下吧?”金鹦鹉要过几日才离开,听说朝中又有人不安分了,与西戎之人勾结,她这回就是来取名单去执行杀人任务的。 因此,王爷不宣召她之时,她还是能在西兰城放松下的。 “请你吃饭可以,酒就免了。”叶临风可不敢和这女人一块儿喝酒,她要喝醉了发酒疯,他清白一定难以保住,他才没那么傻,把自己羊入虎口呢。 “吃饭也行,可是……百味居不是初三才开门吗?那你要请我去哪儿吃饭?我可和你说清楚,随便找个酒楼请我吃饭,我可不会答应的。”金鹦鹉抱臂跟在叶临风身后,步履那叫一个轻盈,身姿那叫一个风情万种。 连明月苑的洒扫丫头都看愣了,可见叶临风没夸大,金鹦鹉就是个妖女。 “去什么酒楼吃饭?我哪有那么多的钱请你大吃大喝?咱就去王府厨房找点肉,自己在花园亭子里烤下就得了。”叶临风一直在攒钱置地买宅子,因为他年纪也不小了,再过几年也该成亲生子了。 所以,他的钱一分不能乱花,必须得攒着娶媳妇儿。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