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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觉得吉他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

    弹完两首歌,阿飞告诉我,他以后要当一个流浪歌手,带着我浪迹天涯。

    这个从烂仔阿飞口里说出的承诺,听起来却是那么真挚。

    它在我的心里开出了花。

    四

    林逸尘第一次到我宿舍时,看见了我挂在墙上的吉他。

    原来你也弹吉他。然后他取下吉他准备打开。

    我惊恐地看着林逸尘正在拉拉链的手,然后疯了般冲到林逸尘面前,推开他,将还未打开的吉他盒子抢过来抱在怀里。

    我想林逸尘是被我的举动吓坏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没有动,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耸耸肩将双手放了下来。

    等我恢复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林逸尘说了声抱歉,一边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吉他挂回原处,一边故作轻松地对林逸尘说,去吃饭吧,然后没等他回答就径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门。

    我看见林逸尘在离开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墙上的吉他。

    而,这时候的林逸尘已经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尘以为我因为他的琴声而感动到要哭之后,他就义无反顾的对我发动了丘比特的攻势。

    林逸尘确实是个好男生,他品学兼优,长相帅气,何况他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形单影只的我于情于理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让林逸尘升级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总觉得我们之间还隔着点什么,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来,我和林逸尘之间隔着的是一段时光,和一个人。

    餐厅里人来人往,我等待林逸尘在混乱嘈杂的气氛里问我点什么,这样,或许我能够心安理得地找一个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尘只是心满意足地吃着碗里的食物,把我爱吃的菜夹到我的碗里,就好像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我觉得自己应该和林逸尘说点什么。

    关于那把吉他,或者关于阿飞。

    但,我始终只是张了张嘴,嚼着林逸尘夹给我的菜,一直嚼到满口苦涩,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五

    其实我从来不弹吉他,挂在墙上的那把吉他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那是阿飞的吉他。

    那天,我打电话给阿飞,说我在广场,想听他给我弹吉他。

    我对他说了谎。虽然我是很喜欢听阿飞为我弹吉他,但是那次我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听。

    我打电话给阿飞,是因为我一个人路过广场时,遇到了大雄,被他拦住,是他让我叫阿飞来广场。我知道大雄一直对被阿飞痛扁的事怀恨在心,所以我当然不应该听大雄的话。但是他最后说,如果不叫阿飞来广场,就告诉我爸妈我和阿飞的事。

    我想起,在前一个晚上,阿飞送我回家,过马路的时候,他第一次拉起了我的手,一直到岔路口才放开。

    虽然我们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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