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警察。 隶属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队第七分局,专查那些普通刑警长时间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林时恒没有研究过,但在这部小说中,一开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挂名领工资的地方,专门给一些二代挂职评职称。 后来慢慢的因为拿不出什么业绩,开始招收真正有实力的刑警,破获一些案子后,第七分局渐渐算得上是实至名归。 最后演变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门,虽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后那些二代也都低调调走,但当初第七分局在各处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来,也成为了这本小说女主水薇的起点。 按照目前的设定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刑侦小说,但作者一开始写这个,是想一边查案一边开车。 就是那种在床上的开车。 作者一开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们这次来开车呀,大家都准备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赋不错,人也勤奋,作为一只小菜鸟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后在她准备兢兢业业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种会说话会喊冤的鬼,而是维持着生前最后模样的阿飘。 她是刑警,跟着她的阿飘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阿飘,它们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没有破案,凶手没找出来获得惩罚,才会一直跟在水薇身后。 虽然她们基本上都会维持着生前姿势,比如说上吊死的,双手双脚就会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动,只能跟随在水薇身后,每一只阿飘都不能说话,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在找到真凶后,才能够控制身体使用权,从水薇身边消失。 如果换成个胆子大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虽然睡着睡着觉一睁开眼床边站着只阿飘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啊。 问题是,水薇一被阿飘跟,身体就会寒冷无比,简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还在北极冰山里泡了个冷水澡一样,冰飞扬,透心凉。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点没被冻死。 还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强回了半条命。 从那以后水薇就发现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阳气重,每次有阿飘的话,她只要和原主保持亲密接触就行,比如说,不小心碰个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着衣服都行。 虽然不能终身隔断只能管用几个小时,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读者以为,水薇要为了活命和原主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岭之花嘿咻嘿咻时,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装无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盖好几床大棉被开空调无视床边站着的鬼睡觉。 读者:??? 不是啊,说好的作者带着上高速呢?! 作者连忙解释:亲,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设就是这样哒,从小乖乖巧巧长大,你怎么好让她一开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读者:不是,咱们这不是开车嗨皮吗?小肉肉嘛,人设什么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说服了,于是,她写了一场意外,原主和水薇开车了。 俩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就在读者高高兴兴等着夫妻各种开车时,作者又纠结了,她的人设是原主高岭之花,高岭之花怎么会对开车感兴趣呢。 于是原主不光没天天开车,还很勤快的跑去出差查案子,留下女主一个人在中元市,开着空调盖厚被子。 然后当晚中元市全市停电。 就是盖八层被子,也不管用了。 读者们兴奋,读者们开心,一个个苍蝇搓手手等待开车。 然而本来打算写男主飞回来开车的作者她又纠结了,原主正在其他市出差查案子,女主又迫在眉睫,难道还能让高岭之花飞回来吗?! 必须不能飞啊,他什么都不知道,没借口飞回来呀。 而且之前剧情写了,其中一个市没飞机场,想飞也飞不回来啊。 现在停电剧情已经写了,连这一晚上绝对不能恢复供电都写了,总不能强行来电吧。 作者抓心挠肺。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