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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节


不客气的,也可能是因为王轩那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态度让她不自觉的将自己位置抬高了太多,如今在邹乐看来,王轩没有将所有的钱给她就是不对。

    但她还是太年轻,这句话直接刺痛了王轩,对于一边想要亲近林家人,一边又因为自己与林家的格格不入而难过的王轩来说,此刻听到邹乐那种不屑的语调来提起林先生的好心,的确是触碰到了王轩的底线。

    邹乐说他可以,为什么要说林先生那么好的人!

    他气得脸涨红,第一次愤怒地望向了喜欢的女孩,写字时因为太过用力甚至划破了纸张。

    【你太过分了,我为什么要骗你,这就是那位好心的叔叔借给我的,就算你是我女朋友,也不能这样无理取闹!!】

    原本还在生气的邹乐见到王轩瞪着眼望着自己,心中愤怒越发的上来了,再看到女朋友三个字,就更加生气。

    谁想要做这个小哑巴的女朋友,她只是被家里管得太严格了,为了成绩好不让她将注意力放在外物,连个手机都不给她买,平时的零花钱也都给的太少。

    偶尔听同学提起来其实摆摊赚的挺多,想要放假期间兼职摆摊,这才将注意放在了学校门口每天来摆摊的小哑巴身上。

    她观察了几天,发现王轩的确是赚的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多,而且最重要的是,王轩喜欢她。

    邹乐偶尔会去王轩的摊位前买东西,每到了这个时候,对着别的学生态度自然的王轩就会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双耳朵通红,在她说话时,也是眼神闪躲不敢与她对视。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有一种直觉,谁喜欢自己,她们总能清晰地分辨清楚,邹乐长得漂亮,又成绩优异,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还是有的。

    但如果答应那些男生,同在一个学校,可能会被老师发现早恋叫家长,也不方便问对方要钱,毕竟一个学校,如果要了钱,男方讲这件事一说出去,她一定会被人笑话。

    而王轩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摆小摊的,年纪和自己一样大还不上学出来摆摊,说明家里肯定是没有人能给他撑腰的,她马上要升高中,父母打算将她送到繁荣的京城去上学,这时候借了钱,等到一放假她离开本市,王轩只知道她的名字,又是一个哑巴,年纪还这么小,根本就找不到她。

    思来想去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后,邹乐才开始刻意的接近王轩,只需要一两句暧昧不明的话语,上学放学前趁着学生不多来摊位前多说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小哑巴一颗心拴在她身上,在她借钱的时候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家当给她。

    那些钱邹乐借的时候是说家里有急用,周转一段时间就好,而其实她是拿着买了个新手机,又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请同学吃吃饭,再买买漂亮衣服,她买的都是最好的,等到买完,剩下的也就所剩无几了。

    原本该按照原计划,远远避开王轩走,一直等到放假,她会提前去京城舅舅家住,到时候王轩根本找不到她。

    但昨天她在商场碰见了王轩,今天就看见王轩身上穿着一件她曾经在表弟身上看到的羽绒服。

    舅舅家家境比他们家好出太多,就算是这样,那件羽绒服也是表弟拖地一个月才磨的舅妈给买的,他洋洋得意的穿着那件羽绒服对着邹乐炫耀,说花了三千多,是个特别出名的牌子,穿着又暖和又威风,在学校里同学都羡慕他。

    邹乐从小到大都在暗暗和表弟比,比成绩比人缘比姥姥更喜欢哪个,看到那件羽绒服她就想要了,但王轩给她的钱她都已经花的七七八八,还因为钱来源不明,这些东西都要瞒住家人藏在学校里,根本不能拿出来跟表弟炫耀。

    最重要的是,她买的那些手机电脑,表弟都有。

    被比下去的感觉让邹乐很不开心,而最不开心的,还是看到了本以为已经把所有钱都给自己的王轩身上穿的那件崭新的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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