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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他不挑食。

    “那正好,这盘菜全都交给你啦。”宋锦西笑眯眯地说道。

    宋锦西以前总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在家做菜只会做自己喜欢吃的。出去吃饭也只会点喜欢的菜,但如果饭店把她喜欢的菜和不喜欢的菜炒在一起,她一般只把喜欢的菜挑出来吃掉,不喜欢的就放在一边,说起来其实有点浪费。

    她从来没有用自己的行动支持过光盘行动。

    如今沈琉琛在旁边,给了她一种很新奇的感觉,那就是——

    她好像不会再浪费菜了!

    “你会挑食吗?”她问。

    沈琉琛摇了摇头。

    “你吃内脏吗?”

    沈琉琛点头。

    “那你吃动物的下水吗?”

    沈琉琛迟疑地点头。

    “……你什么都吃啊!”宋锦西一脸惊叹。

    这句话有点歧义,沈琉琛咳了咳,没有说话。

    宋锦西叹了口气,“我就觉得你这样非常好,都不会浪费,不像我,有些东西真的吃不下。”

    提到这个,她有很多话说。

    “比如说吃很多人爱吃的大肠小肠,我总觉得味道怪怪的,觉得他们没有处理干净,可是我自己又不会做。再比如说猪肝,以前爸爸妈妈没离婚的时候,他们总爱逼我吃猪肝,说吃了有营养。”

    她说着说着,就苦了脸,垂头丧气。

    “我每次都是咬一口猪肝,再喝一口开水吞下去……一边吃一边哭,好不容易吃完了,还容易反胃,要马上吃很多饭,把那种想吐的感觉压下去。”说完,摇了摇头,“实在是太可怜了。”

    “后来他们离婚了,没有人再逼我吃那个了,我倒觉得轻松了很多,从来没有再吃过猪肝。”

    “还有其他的内脏,我也都不喜欢吃。除非那种经过多重处理的,比如说做成麻辣烫,或者做成烧烤,用很多很多调味料把它们原来的味道都遮盖掉,我可能才会吃一两口,但是也吃不多,吃多了就觉得恶心……”

    “后来上了大学,有一些学同学特别喜欢吃鹅肝,说好吃,每次去吃自助餐都必点,还疯狂地跟我安利,但是我怎么都吃不下,咬一口就吐了。”

    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不小心说漏了嘴,说漏了嘴却又没发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低级错误,偏偏沈琉琛只是动作顿了顿,并不拆穿她。

    所以她一直都没反应过来。

    等她发表完长篇大论,沈琉琛的饭已经吃了一半了,她这才开始动筷子。

    等她饭吃到一半,沈琉琛已经吃完了。

    见他开始收拾桌子,宋锦西看着饭盒里还剩一半的白米饭,突然有点不想吃了,有些沉默地想要把筷子放下。

    “怎么不吃了?”沈琉琛问。

    宋锦西摸了摸肚子,确实已经有了点饱意,便笑着跟沈琉琛说道:“我吃饱了。”

    “把饭菜都吃完。”沈琉琛说。

    宋锦西皱着眉头,一脸苦瓜相,颇有些不情愿。

    沈琉琛眼底闪过一抹笑意,说道:“我给你打的饭不多,你就吃这么一点,下午会饿。”

    “可是下午体育课我又不下去上,也不会到处乱跑,不会饿的。”宋锦西给自己找理由。

    “吃完。”沈琉琛停下动作,目光注视着她。

    男神的眼睛太好看,男神认真的眼神太迷人,宋锦西被秒杀了,默默地又拿起了勺子,舀起饭菜一口一口往嘴里塞。

    突然觉得饭菜好像变美味了很多……

    吃到只剩最后一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太饱了,只是沈琉琛坐在旁边好像在监督她,她只好闭着眼,把那口饭吃了下去。

    菜倒是剩了一点点,沈琉琛没再逼她吃完。

    下午放学,施亚辉又开车送她回家。让宋锦西欣慰的是,沈琉琛这次同样只是帮她打开车门,没有要送她上楼的意思。

    ###

    沈琉琛回到家时,在家楼下看到了郑烟雨。

    郑烟雨好像专门在等他,见他来了,连忙站起身朝他迎了几步。

    “琛琛哥哥。”她欲言又止。

    沈琉琛并不看她,“我说了,不要再这样叫我。”

    郑烟雨一脸委屈:“可是我小时候这么叫你,你也没有拒绝我呀,为什么现在突然不让叫了?”

    听郑烟雨这么说,沈琉琛有些沉默。

    小时候他刚被张玫瑰接回家,就看到了邻居家的郑烟雨。郑烟雨在知道了他的姓名之后,第一次开口叫的就是“琛琛哥哥”。

    那个时候,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记得宋锦西的存在,乍一听到郑烟雨叫他“琛琛哥哥”,他还以为是他的小女孩回来了。

    后来就一直没有制止她这么叫。

    他确实给郑烟雨补习过功课,但也只是出于举手之劳,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讨好张玫瑰和蔡小浩。

    他以为张玫瑰应该会喜欢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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