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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节


杀人的理由其实在吴尚书已经说了。

    分家!

    吴大嫂供了小叔一家几年,义难平,赚的钱跟两口子没关系,因为都用到了吴尚书伟大的考学之中。吴大嫂知道自己将有第二个孩子之后,她下定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了,就算她和吴大可以给小叔子做牛马,她的孩子凭什么?她还想让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认字呢!

    所以,吴大嫂决定分家,而吴大之死,应该就是吴大也答应了。辛鲲估计吴大也不是真的那种一心一意可以不顾妻子儿女的人。明明我有孩子了,为什么我不能以后把我的力气用在养自己的孩子身上?这是正常人再正常不过的想法了。若不这么想才会奇怪!

    而吴老大估计想的是,‘一百亩地,一人一半,反下账上没钱,你的房子我给你留着,至于说,你那五十亩地要卖要出租都由了你。只是从此分灶罢了!’所以,吴老大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但是站在吴尚书的立场上,这个家不能分。明明我能有一百亩水田的出产,为什么你只给我五十亩?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自私,若是我中了举,再中了进士,你们就能跟我鸡犬升天了。他的心里一定觉得兄嫂目光短浅。

    当然,他更会想,兄嫂在考试的前一年提出分家,是不是瞧不起自己一定考不上,生怕自己在连累他们,于是只怕心里就恨上了。

    其实吴大夫妇啥时候提都不对,若是在考后提分家,考不上,吴尚书会觉得大哥是看我没考上,于是对我失去了信心,不想管我了;若是在考前说分家,那就是生怕我考上了,对他不利,他故意这样来破我的局。

    所以吴大最好的结果就是老老实实的给他们做牛做马,若是不然,吴尚书的恨意怎么发泄?

    再看看吴尚书的口供,孩子娘没抱孩子走,于是他在田梗边玩,他们两兄弟在插秧,而吴尚书太太在家做饭,那个小孩子自己载进了水田边的小水塘里。说起来非常合理,可是大家不觉得很怪吗?

    就像上章说的,吴大嫂要分家,跑回娘家去了。有孩子的妇女吵架回娘家都不兴带人质了?我不带着我的宝贝儿子,我怎么回来?

    辛鲲此时都会厚道的想,只怕不让吴大嫂抱走孩子的就是吴尚书两口子,因为我得多少,让你把我们家的长子嫡孙带走?

    还有,后来吴尚书干嘛了?他去插秧了,一个啥都不会的人,为什么去插秧?觉得好玩吗,这明显不合理啊?在辛鲲看来,这就是此地无银。我和大哥在一起,然后这个孩子‘万一’死了呢?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我跟你一样在插秧,说不定,事前他还向吴大说了什么,给他们吃了什么。所以小孩子栽进了池塘,到时那么多在两边插秧的村民佃户们都能做证,这孩子自己死的。

    吴大惟一的儿子死了,老婆哭闹,老实的吴大怎么办?坐门踏上,估计自己伤感着。而之前吴尚书下的毒也就起了作用。

    要知道吴尚书是位传说特聪明的一位,啥时候都会趋吉避凶,跟大嫂吵架,吵到全村人看到,然后他再说大哥死了,是被大嫂气得服了毒。这个是不是特别正常。

    “你没法证明!”郭鹏瞪着辛鲲。

    辛鲲摇摇头:“不,我能证明!”

    这回小胖和小何一块瞪大了眼睛。

    “怎么证明?”郭鹏很意外。

    “小何说的,开棺验尸和查账。”辛鲲点头,随意的摆了一下手。

    “很难。我看那账本做得不错。”小何不乐观的摇摇头。

    “就是让你看之前的账本,我猜吴大嫂要求分家,应该是吴尚书要求去省城府试时,吴大嫂暴发的。坚定的要求分家!而账上应该是没钱的,而我相信,对于青云志的吴尚书,怎么会为这点钱而杀死两个人?但是,若是没这两钱,我就没有青云志时,吴尚书怎么做?”

    “所以账册能证明吴家那时的赤字。”

    “验尸就是验两个人的尸体了。因为若是吴夫人亲自推小孩子入水,不在场证明不太好找,还不如弄点药给小仁吃,小仁虽小,却也知道口渴,然后跑到池塘边喝水,一切就是不言而喻了。”

    “有点牵强!”郭鹏挠了一下头,有点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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