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我是韦驮天,我好喜欢你的作品!」 简单直白,就像直球一样挥棒而来。我感觉到心脏,甚至除心脏之外的所有地方,都被深深的给重击到。但这一次似乎已经不像阿梅梅那样了,我不是受到了某种攻击。 因为或许韦驮天这样的孩子,在看了我与民俊的作品后,她会对我感到失望透顶,可是,可是至少—— 至少有传达给她了,对吧。在《艾蒙》中,所出现的那些迷茫与不安,都被她好好的收进了。也就是说,她现在能露出这样的笑脸,我也稍微的帮上了忙,对吧? 那既然如此的话,我就应该鼓起勇气,然后说道: 「谢谢你,你的留言我全部都看过了,那给了我很大的勇气。」 接下来,韦驮天又兴奋的道了好几声谢,直到阿梅梅的客人再次三五成群的走过来,韦驮天才抱着我们的漫画离开。 而镜头再次换到民俊这里,他的眼睛瞇成一线,然后说:「其实卖出的本数不多欸。」 「那是当然的啊,」我小声的说:「我又不怎么有名。」 「你一个人在家还好吗?」他问。 「还没死。」我说。 于是乎,就像潮汐那般大起大落,我们又回归了正常的对话。民俊将手机架在桌上,他一边帮阿梅梅算钱,一边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对了,我和朋友也有来过同人展。我这么说了。那时候我看到这些创作者们光鲜亮丽,而我觉得自己其实高人一等,因为我在漫画网站连载,是商业作品,所以很快的我或许就能像朋友所说的那样,发光发热。 「你现在也在发光发热啊。」民俊轻声的说。 好想要拥抱他啊。 在看着民俊的每一秒,脑海中这样的想法都越来越鲜明。我那为数不多的恋爱经验告诉自己,这不能算是恋爱,因为我甚至不期待民俊为我做出什么事,我只是希望他好,纯粹的希望他在笑的时候不要顾虑那么多。 他就不要改变了吧,那些彦豪觉得愤怒甚至失望的特点,他就继续保留着吧,继续去烦恼,去思考,他就是因为如此,才成为了这么一个,带着我看见海与天空的人啊。 「对了,春暉。」民俊低声的开口,他把手机拿的很近,然后说:「关于,就是关于之后的事情,你不是说房子就要退租了吗?」 心脏像是停止运作了。不仅是心脏,头脑也是。冷汗爬过背脊,我试图不让对方看见我颤抖的模样,我说:「嗯,怎么了?」 「我在想,如果你回老家的话……我要不要……蛤?什么?啊好我马上过去,春暉你等一下,我先去帮忙搬你朋友的第二箱新刊。」 视讯的画面被切掉了,而我愣在原地。再这样下去,我不仅是过劳,就连身体器官都会出毛病。 或许我把一切都想的太简单了。因为自己好不容易习惯了民俊的陪伴,所以不想和他这么快分别的想法,简直让我想杀了自己。 想要告诉他。 这些想法,总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与他分享,他或许会无所谓的坐在椅子上,然后说这样啊,就像最开始时我向他道歉,民俊回答「那你就说吧」,这就是他想要的復仇结局吗,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情真的太多了。 所以想要告诉他,想要理解他,想要拥抱他。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然后套上外出服,已经休息得够久了,我当然动得了身体,也有足够的力气去扣上钮扣——即便笨拙,但我还是做得到。 我在穿袜子时差点摔跤,手也差点把叠成一堆的漫画给弄翻。我喘着气将鞋带绑好,接着打开家门来到外头。 突然之间世界好像变得全然不一样。已经经过千百次的小吃摊,我现在才注意到老闆娘总是面对微笑的招呼客人。 马路上那些和柏晨穿着同样制服的人,他们带着敬业的表情,对自己的工作使命必达,我也在一个路口遇见柏晨,他并不知道我过劳晕倒的事情,应该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明白我在画漫画,在他的眼中我就是个能够得给人幸福的漫画家。 好像这样就够了。于是我们分别,我继续前进。 而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一切崭新的炫目,我大口吸气,凭藉着记忆前往体育馆的方向。 上一次有这样的衝动是什么时候呢?迫切的想要找到某个人,迫切的要完成某件事——似乎就是画漫画的时候,总是拼尽了自己的全力,每一个呼吸和每一块灵魂,都在为此燃烧。做得不好也没关係,只要能尽全力就够了——这点道理我明明早已明白啊。 我试着加快脚步,在红绿灯剩十秒时快步衝过,穿越了人潮,侧身走过停满机车的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