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化的纯水做出来的灵膳肯定更好。 在红热的火焰炙烤下,子姜根很快熬出了一整锅的淡黄汁水,江知换用小火热着,盛了一大碗出来,这嫩黄汁水有股淡淡的姜茶的辣香和草药的清香。 隐隐熟悉的滋味让江知灵机一动,这汁水不正和姜汁相似么?如果用这子姜根汁水和鲜牛奶冲撞融合在一起,“姜撞奶”的滋味也该不会差! 只要关系食物,江知的思维跳跃得比谁都快。他忽然像是打通了一个闸口,各种菜名汹涌奔流而出,“我毛发柔亮”喜欢吃肉,或许可以用子姜根汁熬一道“猪脚姜”。正版的猪脚姜是由老姜、红糖、甜醋等熬煮的而成的,一大锅鸡蛋和猪蹄色泽红黑泛亮,走远了都能闻到酸甜和辛辣的味道。 猪脚炖得黑红,样子不讨喜,看着就和黑暗料理似的,但一旦试过就只会发出“真香”的感叹了。一口咬下去,有姜醋独有的酸甜辣,这三种滋味混合得很好,完全没有腻人的感觉。猪脚炖得软烂绵滑却又不失嚼劲,非常美味。 在姜醋里浸泡得越久,鸡蛋越是入味,酸甜爽口,原本绵滑柔嫩的鸡蛋已变得有韧性弹牙的口感,里面的蛋黄似乎都浸染了酸甜的滋味。 心里有了想法的江知马上到[位面商场]买了猪蹄和鸡蛋。猪蹄清洗处理之后,斩切好用热水焯一遍。鸡蛋则放入清水里煮。重新切了子姜根,江知起锅干炒块根,加了少许盐和白砂糖,等到表面无水分时,将子姜根块和甜醋一起放入砂锅里大火煮。 期间不能有任何搅拌,江知一直待在砂锅前,随时控制着火候大小,防止姜醋溢锅。 江知一边烹制着猪脚姜,忽然心底里下意识地涌出种种想法,他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多半是无师自通、自然而然地知晓了灵材的妙用。 辣口的子姜根能祛除湿气、温补阳气,由内至外地滋养了躯体肌肤,从根部护养发丝。刚刚没有动手烹饪之前,江知心里完全没底,也不知道怎么做菜发挥的效果最好。 但是现在,他似乎看懂了一点:不管食材是什么,熟悉或陌生,只要他一旦投入地开始做菜,任何食材都能为他驱使,成为最完美的灵膳。 有了这个认知,江知埋头做得更为兴奋和认真了,把剥好的白嫩嫩的鸡蛋和焯好的猪蹄先后放入锅里炖。在一旁默默看着一切的时尧,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在闪闪发光的江知。吃美食很快乐,看热爱美食的江知做菜也很快乐。 若是裴言在这里,他一定会惊叹出声。江知这水平已经是完全突破高阶灵厨的境界了,无需特殊的灵材,没有丝毫灵气的食材都能被他做成一道灵膳,真正厉害的神厨是他本人的绝高天赋和深厚厨艺。 早就瞅见江知拿了猪蹄的阿毛在院子里左右徘徊,嗅着香味愈来愈浓烈,阿毛也忍不住嚎叫一声。 它也想要吃大猪蹄子!! “哎,阿毛,你已经毛绒绒了,没必要吃灵膳了。”江知劝它,现在还没入冬,浑身毛绒绒很热的。虽然他也想找个志愿者来亲自尝试、察看灵膳效果。 “嗷!”阿毛不听,它就想吃一口肥美酸甜的大猪蹄子! “……行吧。”江知拿它没办法,只能宠着了。他从砂锅里舀了一大碗红黑酸甜的子姜根猪脚,送到阿毛面前。 他是不介意阿毛再长得毛绒绒些,毕竟冬天还能用阿毛暖脚。 阿毛兴奋地用大脑袋蹭了江知的手心一下,立即低头咬住了大猪蹄子,嗷呜,酥烂入味,真香。 时尧默默地看着它吃得欢,纵使这气味再美妙勾人,酸甜辛辣得令人不自觉口舌生津,但他一想到可能会变成毛毛怪,就歇了这个心思。 “江知,我们明天也炖肉吃好不好。”吃不上猪蹄的时尧对江知说道。 “好啊!”江知蹲在地上看着阿毛吃得发出舒服自在的咕噜咕噜喉音,抬起头看向时尧,“明天做卤味,我多做一些,还能当零食吃呢。” 阿毛三两下就把一大碗子姜根猪蹄吃完,连骨头都被吞了,它还意犹未尽,眼巴巴望向江知。 “不能再吃了,那是要送给别人的。”江知把一整个大砂锅端起,放在屋檐底下阴凉处。正宗的猪脚姜是一直浸泡在姜醋瓦锅里的,若是把猪蹄和鸡蛋全都取出,那浓稠酸甜的姜醋还能存放长达一年之久!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