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辰正要起来,他忽然灵光一现,说:“我想起来了!汤书鹤这个名字我的确听说过!她是汤明明的异母姐姐。而汤明明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我的手弄骨折的混蛋!”怪不得白天时他觉得汤书鹤的名字听着耳熟。 程以华的脸黑了下。又是骨折,又是被害,沈旭辰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该死的,上辈子的他怎么都不好好保护上辈子的沈旭辰!(讲真,其实上辈子的你们俩个真的不熟_(:3」∠)_) 医科生都是本硕连读的。汤明明是沈旭辰读硕以后转进来的同学。他们两个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一开始,汤明明装了很长时间的高富帅。等到后来,班里传出了流言,说汤明明只是个私生子而已。只不过大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在外头才能蹦跶。 毋庸置疑,汤明明和汤书鹤的关系很差。沈旭辰曾听汤明明用很不屑的语气在朋友面前提起过汤书鹤,他直接将汤书鹤称之为“那个婊子”。汤书鹤占着正房嫡女的优势,汤明明占着是他爸爸唯一的儿子的优势,两个人私底下极其不对付。 脑子里的线索都连起来了……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一直慢慢增长着,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会有预感。 说来也巧了,今天白天刚近距离见过汤书鹤,他晚上就做噩梦了,他明明很久没有做过那个绝望等死的梦了。沈旭辰猛然意识到,那个杀的人可能就是汤书鹤。他若有所思地对程以华说:“这么说起来,那个跑来杀我的女人,长得有点像汤书鹤啊。可是,按理说汤书鹤只比我大三四岁而已……她跑来杀我的时候,看上去却比我大了十二十岁。” 也不怪沈旭辰没有第一时间把汤书鹤和上辈子的那个凶手联系起来想,因为在沈旭辰的记忆里,那个凶手是个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大妈,发型老旧,脸上也满是皱纹。还有她的那双手,那明显就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啊! 说真的,如果沈旭辰以前不是学医的,看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关注一个人的脸型骨骼轮廓,也许他直到现在都不会把汤书鹤和那个杀害他的人联系起来。因为她们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看见程以华的大黑脸,沈旭辰赶紧说:“我把事情理一理。首先是汤明明,他认为我是个没什么后台的孤儿,为了和我竞争进大医院的机会,就雇佣混混把我的手打得米分碎性骨折。汤家还算有些势力,不过在邹家——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知道邹家在背后出了力——的帮助下,整个事情很快水落石出,汤明明入狱,汤家赔了我一大笔钱。”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接着分析:“上辈子,我虽然不认识席远征,但我听说过他的事情。他靠着妻子娘家也就是汤家发家。之后,汤家落败,但席远征的发展一直不错。很快,汤书鹤作为他的妻子不再出现在公众场合。席远征在gay圈很有名,总是包养小男生。这意味着汤书鹤私底下的日子一定非常难过。” 程以华又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汤书鹤会不会觉得我就是那个祸端?虽然她和汤明明关系不好,汤明明进了监狱,她一点都不会心疼,但是,她却可能因为汤家落败而恨我。于是,最终当她日子过不下去了,她就跑来杀我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逻辑不通。这一点理由还不足以让她杀人。” 沈旭辰也觉得这有点说不通。席远征一直都是成功人士,这意味着汤书鹤虽然娘家落败了,也并不缺钱。除非席远征私底下总是折磨她,否则她不可能苍老得那么快。既然席远征这么不好,汤书鹤既然都敢铤而走险杀人了,她怎么不干脆把席远征杀了?或者,以目前汤书鹤对席远征的占有欲而言,她一旦有机会,怎么不去杀席远征的小情人?偏偏跑来杀沈旭辰?在汤明明那件事情上,沈旭辰才是受害者啊! 上辈子,沈旭辰其实压根都没见过席远征,也没见过汤书鹤,除了他被杀的那次。 “你先去洗澡吧。”程以华说,“别想太多了,好好洗个澡。明天,我找人把席远征、汤书鹤以及汤明明都好好调查一遍。”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上辈子的发生的事情当然是上辈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