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此刻什么心境,径直走入观景电梯,直抵一楼大堂。 时间尚早,沈浩决定独自散步闲逛,去了南锣鼓巷,之后进故宫溜达两个多小时,夕阳西下时,登上景山最高点万春亭,俯瞰气势恢宏的紫禁城,遥想当年在蒙蒙细雨中击败李子雄,心中轻叹,倒不是惋惜李子雄,而是觉得无敌太寂寞。 “哥们儿,别站这儿发呆了,挪挪位置,这么多人等着呢。”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沈浩思绪。 沈浩瞥了眼说话的青年,杀马特造型,从头到脚粗制滥造的假名牌,尤其白色短袖t恤前胸印着的硕大阿玛尼标志,很刺眼。 发型怪异的青年还有俩同伴,都是差不多的造型,牛逼哄哄藐视沈浩,貌似天不怕地不怕。 说好听点,他们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难听点,是欠揍,不过沈浩没兴趣收拾这种货色,也犯不着为一句话一个眼神大打出手,默不作声往边上挪几步,将“中轴线”这黄金位置让给三人。 穿白t恤的青年似乎嫌沈浩挪步太慢,往地上吐口痰,表达不满的同时彰显自己牛逼,无所畏惧。 沈浩实在想不通,随地吐痰这种凸显素质低下的陋习,为何被混混们钟爱,成为耍酷的一种方式? “紫禁城真他妈气派,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还有佳丽三千,皇帝佬真会享受,咱们兄弟要是生在古代乱世,说不准也能打一片天下。”穿白t恤的青年被紫禁城的辉煌壮丽,撩拨的心潮澎湃。 另外两个青年深以为然点头。 刘邦是混混,能建立强汉,朱元璋是乞丐,碾压蒙元帝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千年前的一问,似乎得到印证。 可泱泱华夏,数千年历史,仅仅是刘邦朱元璋实现草根逆袭,成就帝王霸业,算上今时今日的沈浩,也才三人。 此刻,沈浩替杀马特三人组庆幸,幸亏这三位没生在乱世,不然就这德性,做炮灰都不够格。 古代,可不是穿越小说写的那么好混。 沈浩走出万春亭,正要顺着石阶下山,侧后方传来带着洋腔的声影话音“你……能……跟我们合影吗?” 沈浩扭身,看到俩身材高挑性感的洋妞,正一脸期待的望着他,换做别的男人,多半隐隐激动,忍不住意淫会不会是一场艳遇。 沈浩心如止水,微笑点头,几位红颜都是那种能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尤物,普通人眼中的美女哪能诱惑了这牲口。 两位美女一左一右依偎着沈浩,让保洁大婶帮忙拍照。 “操,洋妞的眼光真他妈诡异。”站在万春亭廊檐下那穿白t恤的青年,以不屑眼神鄙夷俩性感洋妞的审美,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货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就在保洁大婶拍照完毕笑着等俩洋妞过来取手机之际,一左一右夹着沈浩的俩洋妞,突然出手。 两人分别以一只手掐死沈浩左右手,之前刻意搭在沈浩肩头的手,快如闪电,掐沈浩喉头和第四节 颈椎,这都是致命的部位。 沈浩不动声色,任由俩心怀叵测的妹子前后夹击,他如今这幅身板,与道家典籍所描述的金刚不坏之躯一般无二,刀尖枪炮奈何不得,更别说女杀手的手。 俩女杀手掐住沈浩要害,花容失色,因为她们感觉像捏住铁疙瘩,无论使多大劲儿,毫无效果。 沈浩脸上浮现一抹邪笑,原力随之外放,直接将女杀手震飞出去,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懵周围人。 “你他妈怎么打女人?”穿白t恤的杀马特青年没瞧清楚怎么回事,就迫不及待挺身而出,想英雄救美。 俩女杀手虽然重重跌坐在地上,但没受太重的伤,显然沈浩手下留情,毕竟辣手摧花有失男人风度。 一女杀手反应迅速,鲤鱼打挺站直,抬脚踹倒碍事的杀马特青年,从背在背后的吉他包内抽出两柄长刀,其中一柄扔给同伴。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