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叫李淳风的青年,跟“他”简直就像是宿敌,只不过这个宿敌比“他”更加狠辣,更加无情,也更加变态。 “他”享受的是登上高峰,凌虐各种困难,然后遍览天下的成就感,而李淳风喜欢的,却是玩弄人心。 这个人的胜利心,从来都不在商战的胜负上,更不在家族的势力碰撞上,他唯一喜欢和感兴趣的,只有亲手改变别人的命运,折断旁人的翅膀。他喜欢欣赏每一个被他亲手拉下神坛的人的绝望表情,喜欢看着那个人彻底堕落,要么承受不住疯了,要么承受不住死了,要么承受住了却成了比凡人还不如的烂泥。 李淳风大概太聪明,然而人一旦聪明到了极致,就只会觉得全天下的人都是蝼蚁,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于他而言大概也不过是“愚蠢的凡人”这一类的蠢物。 在“他”崛起之前,李淳风已经玩腻了所有可以玩儿的人,那些被他盯上的天才,无一不精神崩溃,成为了比精神病人还不如的存在。 “他”大概是李淳风生命力唯一特殊的存在,因为,无论李淳风用了多少方法将“他”打败,甚至是从“他”身上扯下肉来,“他”也能冷静淡定地擦干嘴角的血,然后狠狠地反击回来。 李淳风,大概找到了久违的乐子,在逗弄够了之后,他饶有兴致地设了一场巨大的局。 先是青梅竹马的恋人,爱上了明面上甚至愿意替自己的死的亲弟弟。 然后是极为照顾他的大伯,因为觉得亏欠“他”的母亲而被再三利用,被“他”的那对父母生生害死。 再然后,周围的所有真正关心“他”的亲人一个个莫名死在了家族内斗中,只剩下“他”以为爱他的那些亲人,却恨不得将“他”切成李淳风喜欢的厚度的肉片,一片片亲手跪舔着捧上去送给他。 “他”的腿断了,可惜“他”还是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威胁到底来自哪里,直到那些人将“他”截肢,将“他”长年累月地扔在地下室里,任由“他”的伤口化脓生蛆,“他”才终于崩溃,崩溃得像是一坨再也扶不起来的烂肉,那个人才兴味浓郁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个时候,他跟“他”说——呵呵,林霄,你果然是个美人,对,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绝望的眼神啊,美得就像是罂粟,让人沉醉,嘶,真是舍不得,我以为,你还能再坚持一个月呢。 他笑得很温柔,温柔得让人觉得他在跟“他”说着情话——你是我玩儿的最久的一个玩具,五年,你竟然陪了我五年才疯了,呵呵,真是……真是该死的让人觉得兴奋!来,起来,你不恨我么?快清醒吧,等你清醒了之后,我们又可以继续玩儿了。 “他”是真的疯了,可即便是疯了,“他”的脑子却无比的清楚,“他”狂叫着扑上去啃掉了他腿上的一块肉,然而那个人却像是不会痛似的,除了兴奋的红了眼睛,一举一动仍旧温柔得让人毛骨悚然。 “对,就是这样恨我!来,报复我吧,你不想杀了我么?你看,我们都是同一种人,我想要折磨你到死,你也一样,你一定想要亲手剥了我的皮,然后将我的肉一块块地片下来,不是吗?哈哈,来,只要你肯,我就帮你啊,你不想报仇了吗?你大伯,你叔叔,还有你那些衷心的下属……” “他”咬碎了后牙槽的所有牙齿,然后在他愤怒的目光中颤抖着身子,就像是吓疯了的幼兽一样缩在了墙角。 李淳风脸上的所有笑容顿时消失了,他开始暴怒,他以为“他”是不同的,毕竟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能够被他拖着玩儿这么久,他原本以为,这个人可以让他玩儿一辈子的,然而想不到这个人竟然这样废物,才五年,才五年而已啊,“他”竟然就这么废了! 他怎么肯甘心?! 然而“他”却真是怕他怕到了骨子里,卑微的就像是一只摇尾乞怜的野狗,甚至为了一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