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瘙痒,又安抚了他的焦躁,被毒虫啃咬的那几天,他不断失眠,就是靠着方楚宁不厌其烦夜里总给他揉搓伤口缓解的。 那时候他背对着方楚宁,帐篷里漆黑一片,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热气,那一年的宁州酷暑,帐篷里热得很,他们都只盖着一件薄薄被子,清晰地感受到身后灼热的力量,还有方楚宁掌心上的薄茧划过伤口时的那种爽感。 他自己摸不到,可伤口又痒,薄茧划过时缓解的瘙痒,就像是在沙漠里独孤行走数日,终于遇上水源,所以他每次都霸道地让方楚宁不要停,他喜欢他掌心划过伤口的感觉。 兰宁珍的掌心也有一层薄茧。 他听说兰宁珍用剑,一把重剑威武无敌,常年用剑的人掌心都会有茧子,这是谢珏第一次注意到她双手的不对劲! “你从小在天神山长大,为何要舞刀弄枪?”谢珏似是好奇,无意问。 兰宁珍轻笑说,“你不知道天神山,天寒地冻,与世隔绝,漫长的岁月里我总不能一个人站在山顶看雪吧,所以就舞刀弄枪,对了,我还学了燕阳话呢?” 她也想起刚刚情急之中说了一句燕阳话。 这是致命的错误,幸好,神女的身份可以给她许多掩护。 “哦……”谢珏说,“你已声名大噪,挑战过几名将军,也打败了三皇子,这么厉害的身手,过了年,王就要带你上战场杀敌了吧?” “王已向父亲提起,只是父亲拒绝了。我兰氏死了太多儿子,我又与他从小分离,父亲希望我能在他身边尽孝。”兰宁珍俯身微笑地看着他,“比如说,成亲啊,生儿育女啊,就算是堂前尽孝了。” 谢珏面对着这张国色天香的脸,心如止水,可他却不敢去看她的眉目。 兰宁珍的眉眼,太像一个人了! 总是令他有点恍惚,谢珏避开视线前,目光落在兰宁珍的手上,倏然浑身一僵,若不看兰宁珍的脸和满头珠翠,只看这一双手,谢珏绝不会把这双手认成女子的手。 手指均匀,修长,骨节分明,太像……方楚宁的手! 可不一样的,兰宁珍留了很长的指甲,且涂了胭脂色,那一抹桃红冲淡了那双男性化的手的冲击,变得柔软而英气。 方楚宁是最讨厌长指甲的,动作不便,所以稍微长出来一点就拿刀抹掉,所以他的指甲总是凹凸不平,不像兰宁珍修饰得圆润而好看。 兰宁珍似也注意到他的目光,晃了晃她的手,“赫连先生原来喜欢我的手啊……好看吗?” 她似是得意,凑到他的眼前,谢珏直直地看着这双手,似是要看出什么端倪来,无意识地说了一句,“好看!”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