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克知道有什么东西。但威廉也应该知道有什么东西——如果他的腿碰伤了,它应该很疼。但温蒂跌下来时给他造成瘀伤,威廉只知道他一个地方受伤了。 问:斯达克知道他有个地方受伤了吗?一个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问:鸟群是我的吗? 答:是。 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他在克劳森和米丽艾姆的墙上写“麻雀又飞起”时,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记不住自己写过这些字? 答:是的。 问:谁写的那些字?谁用血写的? 答:知道的人,拥有麻雀的人。 问:谁是知道的人?谁拥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问:我在那儿吗?他杀害他们时我在那儿吗? 他又暂停了一下。是,他写道,然后又写:不。两者都对。斯达克杀豪默加马齐或克劳森时,我并未进入恍惚状态,至少我不记得有。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在增多。 问:他见过你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应该见过。”泰德低声说。 他写道:他应该认识我,他应该见过我。如果他真的写了那些小说,他认识我很久了。他的认识和所见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踪和录音设备没有让狡猾的乔治烦恼,对吗?当然没有。因为狡猾的乔治知道它们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时间写犯罪小说,不可能不知道那种东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更好,不是吗?当他要私下和我谈话时,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吗? 对。但斯达克想让人偷听时,他往泰德家里打电话,当他不想让人听到时,他往大卫的商店打。为什么他要让人偷听呢?因为他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信息,即:他不是乔治斯达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经不杀人了,他不会来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还有另一个理由,他要泰德看到声音波纹图,他知道警察不会相信他们的证据,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无可辩驳但泰德会。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二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