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经快到午夜,不到十个小时以后,他和德·拉罗舍尔伯爵就要面对面地站在万森树林湿润的泥土上,他们过去曾经一起进行过许多次愉快的交谈,然而这一次他们恐怕只能用枪声进行对话了。一年之前的这个时候,他们大家还在俄国进行访问,就是在那次访问期间,他和伯爵的关系发生了一种质的改变。当他们在那间破烂的农舍里意乱情迷的时候,谁又能料到一年之后,双方却要闹到不死不休的地步呢?命运可真是变化无常啊。 在吕西安的内心深处,他明白这一切都是他的错,可罪人总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面对良心这个有些无情的法官,凡人们本能地会为自己寻找用来开脱的理由——向自己承认自己的罪孽,比起向神父忏悔或是向预审法官招认,可要困难的多了。于是,他刚刚还在自责自己的见利忘义,转眼间就又开始责怪伯爵的食古不化了。 “现在想来,还是用剑决斗好些。”他心想,毕竟若是让他和德·拉罗舍尔伯爵斗剑的话,只要他自己胳膊上或是身上被刺出一道伤口,他就可以借势晕倒,叫停决斗;若是他占了上风,他也可以给伯爵的胳膊上或者腿上来一下,只要对方没办法再拿起剑来,决斗也就分出胜负了。至于双方谁胜谁负,这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了,重点是双方都在角斗场上见了血,只要这样,大家的名誉就都保住了。 可用枪决斗,事情就大不相同了。两个人隔着三十步的距离向对方开枪,最终的结果是完全无法预料的。若是弹丸直接打进了他的脑袋,让他的头颅像一个摔在地上的西瓜一样爆开,那就算阿尔方斯愿意出一亿法郎来救他,恐怕也无济于事。也有可能子弹会打在他的脸上,那他恐怕就会毁容——还不如直接死了痛快些。 阿尔方斯为什么会选择让他用枪决斗?按照规矩,吕西安是被挑战的一方,因此他有权挑选武器。既然是这样,那么用手枪来决斗,就是阿尔方斯的意思了。此人在剑术和枪法上都颇有心得,不可能会不明白其中的关窍,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银行家故意要让吕西安在生死边缘走上一回,这是阿尔方斯对他的惩罚——无论吕西安杀死伯爵,还是伯爵杀死吕西安,哪怕是两个人同归于尽,想必都能让阿尔方斯出上一口恶气。这个该死的混蛋!他本应当派别人去做这个证人的。 “上帝保佑。”他一边在屋里走动,一边机械地重复着祈祷文。吕西安的母亲是个虔诚的女人,可她的儿子只有在遇到危机的时候才会念起天主的名字。仁慈的天父想必对他这样的投机者不愿多加理会,可万一祂偶然动了恻隐之心呢?试一试总没有坏处呀。 这时,他想到自己应当留下些话,或许写一封遗嘱以备万一。于是他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