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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可能大家要问了,官员没俸禄,靠什么吃饭?这是一个很庞大的课题,我们首先得理解北魏在太和改制前的状况。这里的篇幅是绝对无法把北魏在历史上属于孤例的情况解释清楚的,也正因为如此,必须跳出惯常的对“朝廷”的认知,才能正确看待北魏。在孝文改革前,北魏是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制度的。这个制度指什么?可以说,什么都算。财政,职官,法典,礼乐,everything。其混乱和随意的程度,是远远超过普遍的认知的。以北魏平城时代(即迁洛之前)的财政情况来说,北魏还属于中央集权和部落制并存的情况,这时候的中央财政管理功能几乎为零,大约也就是个仓储职能,什么“国库空虚”这种说法,不合适。这些问题没法摊开来论述,涉及范围太广,在这里只能强调再强调:不要以一般的观念来想象北魏前期。

    自开国太祖道武皇帝起,一直到一统北方结束数百年乱象的太武帝时代,北魏仍然靠战争掠夺过活,官员大多是靠“班赏”活着。可太武帝把对外战争打完了,基本上就结束了发战争财的日子,游牧民族拓跋鲜卑还是得转向农业生产。从道武帝的时候,就已经认清了这个道理,太武帝虽然忙着打仗,也还是没忘记这事儿,转型是必须的。而到了文成帝时代,就是社会矛盾逐渐积累的阶段,最终是在献文帝时代爆发(即《九宫夜谭》的历史背景)。这一点多说一句,我赞成献文帝太上皇时期拥有绝对权力的观点,所以仍然把延兴年间的献文帝太上皇时期归为献文朝而非孝文朝。

    “班赏”自太武帝统一北方后,逐渐趋于消失,虽说仍不时地有赏赐,但绝对比不上发战争财来得舒服。于是,官员们开始自谋生路。从目前能够得到的极其有限的史料看来,官员们的法子有:贪污受贿(这个不说了,哪个朝代都一样),北魏官员比较狠的是截朝廷的物资,截到连皇帝亲戚的都敢动;经商,(从孝文帝太和八年颁班禄诏那个历来意见不一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看来,可能北魏前期有一个商人阶层,为官员甚至皇亲国戚殖货谋利,但是缺乏史料佐证),干得好的话百姓还能一起受惠,觉得此官为大大好官。相对清廉的官员,那就真是日子苦了,官员也是贫富两极分化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从太武帝开始到文成帝,屡屡下诏说这个贪污成风的事儿,岂止鱼肉百姓,还侵吞国家财产,能不关注么?北魏派大使巡察的制度一直持续到了北魏晚期,查地方官贪污腐败就是大使的一项重要使命。九宫里面裴明淮所领的东道大使就是典型,也有西道大使、南道大使、畿内大使等等。加使持节是最高的一等(其下还有持节、假节),刺史及镇将以下皆可斩。裴明淮这个能斩刺史镇将的特权,是皇帝特别给的,因为他的任务其实并不是查贪污腐败,当然顺便查一查端几个也可以。

    当然,如果不解决官员无俸这个问题,贪污腐败是搞不定的。这也是裴明淮在整个《九宫夜谭》里面到处跑了一转的深刻认知。北魏从游牧民族转型到农耕定居是必然的,征战掠夺不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就必须打破此前的宗主督护制(这个制度之下,大量隐匿户口对北魏政府是极其不利的),重新定户籍,分田地——事实上,就是后来李冲搞的三长制,这个制度可谓影响极其深远。《九宫夜谭》这一部只表述了北魏目前的社会现状,至于如何改变,就是第二部 的事了。

    另外还得要说一下,孝文帝太和八年“始班俸禄”可以作为北魏正式实行比较完备的班禄制的一个标志,但是事实上,班禄制应该从献文帝时就开始实施了,只是可能实施效果未见得好,也不见得全面。因为《魏书》在这方面记载缺失,所以我们也无法窥知张白泽向献文帝进言“班禄酬廉”后,推行的实际情况。而“食禄”,其实早在道武帝时代也对部分特殊的官员实行过。不过这都属于比较深层次的学术问题了,说孝文帝太和八年在北魏首行班禄制,作为考试答案是没问题的。

    而孝文帝从太和八年始行班禄制之后,一直对其进行发展和完善,几乎是跟着他的每一次重大改革(如三长制、均田制)在改,不断调整以适应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这个过程持续到了孝文驾崩的太和二十三年。孝文帝把班禄制作为其改革的第一项,可见其重要意义。所以,在《九宫夜谭》之后的第二、第三部 ,这个进程一直都是主线。北魏建国初,皇权的力量其实是较弱的,部落酋帅拥有大量部落民(比如著名的尔朱氏,或者献文帝时代宠臣万安国家族)。哪怕是数代皇帝一再离散部落,到了孝文帝以三长制代宗主督护的时期,仍然拿部落酋帅没什么好的解决法子,最后北魏分裂可以说是从一建国就埋下的祸根,是北魏以游牧部落民族入主中原建国所无法避免的内在矛盾,几乎无解。在皇权强大的时候可以压制,皇权一旦削弱,就急速走向分裂。孝文帝改革,从长远来看,应该是个清醒的作法。

    第10章

    裴明淮笑道:“方墨林,果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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