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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沈书临是天才。

    众人眼里的天才,但是天才都是孤独的,他不喜欢旁边的人那种敬畏的,羡慕的,或者觉得他是异类的目光。

    他喜欢顾子夜,因为顾子夜每次看他,都跟看傻逼一样。

    那天,他偷偷的听到了她和落竹的约定。

    如果未来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他们会约定去w大看最美丽的樱花,去学习顾子夜最爱的中文。

    他听完之后,心里有了一个想法。

    既然在这里不行,那在w大,一定可以。

    年少成名,一举成功考上了w大,光环加身的时候,沈书临一直没有忘记顾子夜。

    等他回来的时候,顾子夜总算是开始靠近他了。

    她会开心的叫他书临哥。

    会每天询问w大的各种事情,他喜欢带着顾子夜去w大晃悠,他们哥哥和妹妹的名声传的到处都是。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

    沈书临慢慢的发现,他对顾子夜,似乎不仅仅是哥哥对妹妹这么简单。

    或者换个说法,他发现他喜欢他。

    在这么长的人生里,沈书临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这样的和颜悦色过,没有对任何的女人,这样的……愚蠢过。

    后来,顾子夜真的来了w大。

    而落竹,去了z大。

    高傲的,聪明的沈书临甚至因为这件事情,沾沾自喜的去了酒吧里,喝了一个烂醉。

    但是后来,她去了计算机系,和中文系相差十万八千里。

    不过没事,最起码两个人都在w大。

    后来的后来,沈书临发现自己不像是顾子夜的追求者,反倒像是顾子夜的僚机。

    专门用来追落竹的僚机。

    落竹因为课业出色,再加上绘画专业很特殊,被允许回到w市,自己修炼。

    有时候,沈书临会想着,如果落竹一辈子不回来就好了。

    这样,她的目光不会被谁抢走。

    这样,她身边的位置上,也一直都是他。

    他们终究践行了他们直接的十年之约。

    那我呢?

    在那个角落里,听到十年之约的我,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我不想深究,只觉得,过往的二十四年,都太过于单调。

    我的人生里,竟然只有一个顾子夜。

    我要去追寻我想要的东西,沈书临的过去,我想抛弃了。

    寻寻觅觅了这么久,我终于发现,我喜欢是什么了。

    我喜欢她。

    嗯,那她呢?

    她是他的。

    我笑了,十年之约,故人应言,应的,竟然不是我。

    我笑了,整整二十年,我竟做了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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