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开。”李元卿拔下头上的玉簪,抵着他的脖颈。 目中无人的自私鬼,这是李元卿给宁觉的第一个称呼,如今他也在验证这个形容。宁觉丝毫不顾离自己的大动脉只差分毫的利器,他只看着李元卿,这个带给他折磨和煎熬、也是唯一能将那时时刻刻烧得他要哭号的业火熄灭的神。他渴望拥有李元卿,或者被其容纳。他想要自己的名字、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切生生世世与李元卿绑定。不管李元卿要不要。 “我真的,真的喜欢你。”宁觉的眸子泛着薄薄泪光,他从未对一个人如此卑微,可对他来说,骄傲和自尊不过是在李元卿面前随时都可以献祭的东西,“怜惜怜惜我吧。要怎样你才能看看我,对我也笑笑。你告诉我,我究竟要怎么做。” “去死,去死就行。我会在你的墓前大笑。要我看你的牌位多久都行。”李元卿全然被惹怒了,彻头彻尾的神经病,“少发疯了。披着人皮的蛆虫,多看一眼你都让我感觉恶心。” 话还没有说话,李元卿的唇就被堵上了。宁觉好像真的疯了,他一点也不顾李元卿的感受,只是凭着本能尽情索取、压榨、纠缠。当李元卿咬破他的唇,有血同时从簪子滑落,宁觉停下来,深深地看着李元卿。促使那瞳孔中的情绪沸腾般翻涌的,是愉悦。 李元卿看懂了,即使是痛苦,只要是自己给的,他都甘之如饴。 他大爷的贱得能升天的神经癫子让李元卿遇着了。 李元卿抢先做了动作。 “滚开。”那支沾着宁觉的鲜血的簪尖如今抵在李元卿的脖颈。 李元卿的眼神、语气,无不在昭示着决心。 “对不起。”宁觉立刻松开了手,他退后,低下头,闭上眼,深深叹气。落寞时依旧矜贵的坐姿一如当初国宴上在圣上身边睥睨天下的少年,“对不起。” “我不是…”宁觉睁开眼,墨玉般深邃的眸光暗淡无光,片刻凝噎后,他说,“对不起。你走吧。” 李元卿什么都没再说,将染血的玉簪重重扔在地上。转身离开。 群山之巅的天狼星有辽阔的天和迷乱的秋风。空荡的屋里只有宁觉和碎成两半的玉簪。 李元卿一口气跑到了大街上,周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好不热闹。李元卿却突然停了下来,慢慢伸手,去探自己的唇。好奇怪啊。为什么啊。不是,他有病吧。真的假的。他好贱啊。我、这,啊? 等会、不是。李元卿仔细思考,想半天后给自己整乐了。 哎呀没想到我李元卿还怪迷人的咧。 没乐三两下李元卿就停住了。干他大爷的,宁府全是贱货烂货蠢货神经病,都杀了,早晚都杀了。 我脏了,这嘴脏了,不能要了。 不是,宁觉他有病啊。李元卿大半夜睁开眼。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