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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鹦鹉找了大半天,马没找着,只找到一只正卧在溪边眯着眼睛休息的斑斓大虎。

    它很诚恳地道:“宿主,要不你就将就将就?其实老虎跑起来也挺快的。”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你知不知道低调怎么写?”这里是异国,可没有一个连巨蛇只要有用都敢用的中原皇帝。

    鹦鹉从善如流,“蟒蛇也有,要考虑吗?很拉风哟~~”

    江河拒绝,蛇是趴着的,他骑蛇也只能趴着骑,这完全不符合他高僧的形象。

    再说了,一个人趴在一条蛇身上,跟着一扭一扭的游动,总感觉需要打码。小孩子趴在蛇身上那是可爱,成年人趴在蛇身上那是社死。

    鹦鹉爱莫能助,狗宿主这么爱脸面,它一时间去哪给他找能让他装逼的神骏?

    “那你只能用两条腿了。”

    江河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形象,只能辛苦一些。

    全力奔跑的结果是,肚子饿得很快,马饿了可以吃草,和尚虽然可以吃素,但绝对不吃草啊!

    进城后,江河就闻到空气中的咖喱的香味,让他有些怀念。

    “好久没吃咖哩饭了。”

    这是一个小城市,人与牛共存。

    每当牛与人狭道相逢时,人必须给牛让路,当一头白色的牛经过时,街上所有人都跪下高呼:“神灵,神灵!”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尤其还是给一头牛下跪。

    江河的身形一闪,将自己隐入一座十分宏伟的建筑物里。

    这是一个寺庙,周围很安静,他抬头看了看,不禁挑起眉,“奇怪,这个庙没人?”

    话刚落,便听到一阵吱吱吱的叫声响起。

    某种猜测让他头皮发麻,脖子仿佛生锈的废铁般,一点一点地费劲扭过来。

    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一大群老鼠光明正大地围着一大盆米吃得津津有味,看到有人出现,无数双黑眼睛抬起,随即不感兴趣地低头继续吃米。

    这些老鼠不怕人!这是江河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是,这个国家竟如此富裕,竟然连老鼠都能吃上大米。

    第三个念头是,这个国家有病!

    他遇见的人,除了那些高种姓肚满肠肥,大部分百姓都营养不良。

    甚至好房子宁愿给老鼠住,大米宁愿让给老鼠吃,统治者的脑子这是进水了?

    江河的伪装技术很高明,除了气质更卓越些,当他走在大街上,和当地人没有任何不同,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来往的百姓看到他时,竟然给他让路,看他的眼神又是羡慕又是崇拜。

    江河嘴角微微一抽,真不愧是佛之国,这僧侣地位就是高。

    江河先去找吃的东西。

    这地方的咖喱糊糊确实美味,然而……

    穿着僧袍的男人铁青着脸,慢吞吞地将之吃进嘴里,决定封闭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店家没有洗手就将手放进锅里搅拌一通。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主要是他事先观察过,这地方的人吃东西时都是直接用手抓,他若不吃,就只能饿肚子。

    这家店的食物在这个城市里称得上不错,证据就是店里客人爆满,挂着鼻环的女店主穿着露腰的衣裙,不断地穿梭,给客人添上特制的饮料。

    客人们边吃边聊天,聊近段时间最让人关注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刹帝利居然有闺女喜欢上贱民。”

    “我知道,是拉吉普特的女儿吧?啧,城主的女儿爱上护卫她的首陀罗。”

    “哎,我就好奇这个首陀罗死了没?”

    “还没呢,听说两人已经私奔了!哎呀,你们不知道,那个贱民的身手极佳,一个贱民能进城主府工作,不对城主感恩戴德就罢了,居然拐跑他的女儿。”

    “该千刀万剐!”周围的人愤愤道。

    戴着鼻环的女店主扭着腰肢,小声嘀咕:“我想嫁个刹帝利千难万难,城主女儿的脑子有病吧?”

    女店主的目光扫过店里的客人,突然朝角落里的和尚走过去。

    “尊贵的客人,您吃完了?”女店主谄媚地朝和尚笑着,身体歪了过来,压低声音道,“大师,您是哪个寺庙的?奴晚上来陪您春宵一度……”

    这个和尚虽然皮肤不够白净,胜在腰背挺直,气质出众,看着不像寻常人。

    女店主的眼光素来不错,觉得这和尚未来定是有大出息,与其便宜圣女,不如先便宜自己。

    江河深吸口气,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将欺过来的女店主撕开,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是苦行僧!”

    苦行僧有很多,戒色也是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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