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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节




    吃饱喝足后,他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了足足两个时辰,醒来后他又想往实验室跑时,被面带笑容的暗十一逮住。

    暗十一将他拎到书房,里面有叠得高高的公文等着他。

    小虎很是幽怨,爹娘为何不多生一个孩子呢,害得他想偷懒都找不到推锅的人。

    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小虎左右手开弓。

    说起鹅毛笔,这可是他爹的发明,海上风浪大,再大的船都能感受到颠簸,用毛笔写字总觉得不太顺手,鹅毛笔就应运而生。

    倒是炭笔是小虎发明的——不,应该说发现的,毕竟以前就不乏有人拿烧过的炭条写字,只不过不像他用竹子或木头用胶粘起来罢了。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

    他们所在的海岛本来天气就炎热,每进入夏天时,他房间里的冰盆就没停过。

    像这种电能实验室,他原本好心地给他们提供冰盆,却都被薛墨拒绝,他们怕水蒸气会导致实验结果有误。

    现在实验室里所有人员的衣服都是湿的,每个有身上都是汗,明亮的灯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辛苦是值得的。

    小虎看过电灯后,爽快地说:“电能实验室奖励三千两,薛墨奖励一千两银子。”

    虽然是公鸭嗓,但此时也不妨碍他此刻在研究人员眼中的高大形象。

    研究人员纷纷欢呼起来。

    岛上的东西便宜,一年三熟的粮食,加上资源丰富的海洋,使得岛上的食物比大梁国内还便宜。

    如果不建房子,每人分得两百两就足够一家十口人过上几年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当然,建房子还是有点贵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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