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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的风云人物。

    是大人物,就应该是极端的,特别的,戴着面具的,人堆儿里一眼就能瞅着的。不是十分行峻言厉,就特别和颜悦色。

    但丁增岳哪头也不是。

    这老头看起来普通得要死,就跟谁家对门的大爷一样。穿着百十来块的polo衫,戴着几十块钱的电子表。坐下的时候抻裤脚,起身的时候提裤腰。不打贵族高尔夫,还是个重度钓鱼佬。但是他有一点不普通,那就是眼睛特别刁。

    对于这世界万事万物的敏锐,大概是一种类似于天赋的东西。有的人沉迷厚黑学,苦练人情世故,但还是处处事与愿违。相反,有的人书没咋看,历练也不多,但他就是知道这世界的运行规律。

    这种人,我们一般说他「老天爷赏饭」。丁增岳,就是老天爷赏饭。赏的还不是老娘舅真功夫之类的连锁餐,赏的是米其林套餐。干啥啥成,投啥啥挣。在他三天打鱼,两天上班的经营下,银实地产用了二十年,就打下了一大片天。

    以房地产为中心,经营范围涉及物流、建筑装饰、房屋租赁、安保等多个行业。另外,公司还跻身金融投资领域,以大股东身份参股当地的万辉银行。

    而他的两个儿子,也继承了一部分他这种野兽般的直觉,尤其是长子丁凯复。很多人背后都叫丁凯复「大疯狗」。体格大,脑子疯,人品狗,鼻子更狗,隔八百里地放个哑屁他都能闻着。谁想整他,基本还在准备阶段就会被反杀。

    丁凯复,原名丁双烨,是丁增岳原配夫人的孩子。本来他的童年应该是个顶配,但不幸四岁那年被绑架。随后绑匪同伙内讧,还不等丁增岳赎人,这倒霉孩子就被卖了。

    卖到了个穷乡僻壤,改名付金枭。生长环境一下子从顶配变成了不良。后来买他的那家人生出了儿子,他彻底没人管了。

    居无定所,也不上学,靠着民政一个月给的几十块,饭都吃不饱。

    得不到关爱,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性好斗,心胸狭窄,付金枭注定不会长成个好饼。

    他十岁的时候,就集结了十来个不良少年组成盗窃团伙,整日不是偷东西就是干仗。

    干仗有时候为了挣钱,有时候为了寻仇,有时候什么也不为。这些刺了毛的流浪狗,用粗糙的小手握刀,握铁棍,握铁链。但付金枭握狼牙棒——拿拖把棍,扎满钢针。这种狼牙棒招呼到人身上,会造成大规模的出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效果好」,「血花漂亮」。

    他打架最狠,脑子最好,这些小子都叫他「枭哥」。别看枭哥十岁出头,狠起来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个老痞子埋汰他,说他「小秃鸟耍大片刀,猴崽子装炸药包」。枭哥从屁股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当场让痞子没了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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