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张三走在马路上。 看到一个人长得凶神恶煞的,面目狰狞。 怀疑他要对自己动手。 当机立断。 一枪干掉了对方。 结果发现…… 对方只是天生长得凶,平时待人温和,本性善良。 这就属于假想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 事实上。 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历来存在争议。 一直为人诟病。 因为很多时候…… 己方面对歹徒,如果已受到了侵害,极有可能就丧事了反抗能力。 而若未受到侵害,又不能对对方动手。 然而。 在很多时候,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普通人是无法保持冷静的。 要反抗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过激举动。 根本不会考虑到不法侵害是否在进行时。 好在这个案子…… 属于明显符合这个要件。 这四人上下其手,一直动手动脚,存在着明显的猥亵行为,侵害了人身财产自由权。 不法侵害的确存在。 “第三点,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秦牧接着开口,分析了起来:“而这个案子里,受伤的只有四人,都是不法侵害人。” 这一点也尤为重要。 是为了防止血债血偿的报复心理将事态扩大化。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四个人抢劫。 其中三个人掏出了小刀。 一个人在望风。 结果张三掏出枪,“啪啪啪”,三枪干掉了抢劫犯。 另外一人都给吓懵了。 转身就跑。 但向来奉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原则的张三根本没有犹豫,将第四人也给干掉了。 后来想着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找到了四人的家属,将四人全家老少,鸡犬牛羊全部给杀了。 就连院子里的蟑螂都没放过。 前三人的侵害,属于正在进行时。 而第四人,以及四人的家属…… 则属于明显的报复心理作案。 不能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点,正当防卫特指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个要件,限定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该行为的目的…… 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举个例子。 张三在回家途中,看到了有人在猥亵一个女子。 女子无力反抗。 张三当时就怒了。 呵斥了一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