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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场?


 我特别怂,初中时候尤甚。我答应他在一起的条件是不告诉任何人。

    当年我可是好学生!乖乖女!

    其实本质是不想让早恋这事被爹妈和老师发现,因而也就我们班一小部分同学知道。季淙虽然和我同校,但我俩不在一个班,我们班在一层,他们班在叁层。我们学校体量极大,一个年级一千五百人,学生基本上只和附近班级相熟。

    我俩入学前就非常Bking又中二地决定向同学们隐瞒我们的关系,所以除了非常亲的同学(还嘱咐他们作为秘密不可外传),大家只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他有一个姐姐,但是并不知道他姐是季衍,我弟是季淙。初中里既认识我又认识他的人少之又少,也只当是普通的同姓同学罢了。江湖上我弟的身份传说,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弟在别的学校上学,不然怎么可能没互动。

    所以,虽曾有“骚粉闷黑前后骑车上学校”的场面,但他俩并不知道彼此。

    话说回来,为什么骚粉变成ex了呢,因为当时我有预感知道我们关系的人越来越多,怕捅破篓子,然后就以“好好学习”为借口,分手啦。

    从在一起到分开,只花了两个月时间,由于本人当年过于羞涩,连手都没牵过,当年聊得也少,可谓“不熟”。

    然后呢,然后他问什么我都不说了,然后呢,初叁一开学他就转学走了,再然后,他出国上学了。也就开始了长达6年我单方面的冷战。

    当年的幼稚积攒起来,化为现在核弹般的尴尬爆发出来。

    鬼知道我什么衰运气在大排档偶遇n年未见突然从阿麦瑞卡跑回国的前男友,还有随时在老弟和老路面前掉马我骗了他们n年“朕是母胎solo”的危险。

    所以我才要跑。

    糟糕的是,我被人拽住了手腕。

    是那个瘦男生。

    可是这位亲,你看看我弟,我发小,我——我立马瞄了一眼骚粉胸前——我ex。那咱身边都是穿t恤有沟,穿西服有型的,so,真的是非常良心的建议了。

    要搁平常我可能会跟你掰扯掰扯,但这样的危急关头,我只想大喝一声:“好狗不挡道!”

    “王林。”他变声期早,多年过去了,嗓音依旧低沉。

    这个叫王林的笑道:“怎么,你看上她了?”他还举起我的胳膊,朝他晃了晃。“想英雄救美?”

    脱线如我,不知道骚粉他作何感想,但换我这种有强烈占有欲的人,看到和我“柏拉图”的前任却被别人拽着手腕开半阴不阳的玩笑,肯定酸的冒火。

    但话说回来,毕竟是我甩的他,他会以德报怨还是当场揭露我这个对他来说可能都忘得差不多了的前女友?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在他面前我还是怂,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盯他微微抿紧的嘴唇。他对王林说:“你放开她,不是她撞的你。”

    没事,反正以后我俩也不会见面了,重要的是这个位置离我们桌隔了老远,只要别让我弟他们知道——

    很大的力气,我被拽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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