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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79节


    闻仲的太师府中。

    这里是朝歌的截教大本营。

    通天、金灵圣母、赵公明、闻仲、石矶等具在。

    “石矶。”

    “弟……弟子在。”

    “你且闭眼,伸出手来。”

    通天拿出青萍剑,对着石矶掌心一割,霎时便有一道血痕。

    饶是以石矶的修为也疼的睁开了眼,她只能用法力死死撑着,那可是青萍剑啊!这一剑割下去,伤口都无法愈合。

    “这一剑,罚你不敬师长,擅自脱离教中,可有怨言?”

    “石矶不敢。”

    通天点头,问道:“你和太乙做过一场,可是不敌而逃?”

    石矶抿着唇道:“是……弟子学艺不精,丢了师尊颜面。”

    “闭眼。”

    石矶闭眼,面有愧色,师尊这等人物最是看中面皮。

    她下意识伸出另一只手,却发现没有痛感,只觉得颈上一沉,多了一物,冰冰凉的。

    “睁眼。”

    石矶低头一看,她又怎能不识得脖颈间之物?

    此物呈长命锁状,锁体乃是金黄色,其上两侧刻有玄奥铭文,锁下有三条白玉锁链,是通天脖颈上的挂饰之物。

    “你乃天地玄黄顽石得道,无父无母。”

    “当知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习其道也,学其言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今日是你入门千年整,便将此穿心锁赠你,一旦祭出,中招者顶上三花皆灭、胸中五气俱消、三魂七魄与五脏六腑也被牢牢锁住动弹不得。”

    “下次遇上太乙,若是还输了,便将你逐出师门!”

    “弟……弟子……谨记于心……”石矶一时哽咽。

    “去后庭静坐一夜,剑伤自愈,我截教岂有似你这等落荒而逃之人,当好生反思!”

    这时闻仲来告:“师祖,弟子的师弟回来了。”

    第102章 此臣之幸

    一面白无须、器宇轩昂的少年入了府中,拜道:

    “弟子杨戬见过师祖、师尊、师叔……”

    数月前纣王在灌江口降雨,闻仲担心降不下雨,便告知老师金灵圣母,请求老师赶来灌江口降雨,也好弥补一番。

    虽然纣王成功降下雨水,但金灵圣母还是来了,除了又给灌江口下了几次大雨外,还将杨戬收为了弟子。

    金灵圣母面带笑意,对杨戬很是满意。

    闻仲也颇为欣慰,早前他还在北疆纠结继承人的事情,现在就来了。

    杨戬心性、悟性上佳,难能可贵的是,和自己一样有着三只眼,三目三十行,学习速度很快。

    金灵圣母道:“为师观你八九玄功已有小成。”

    杨戬抱拳:“弟子愚钝,自入朝歌参军以来,便随着执金吾于山林间狩猎,与野兽凶物厮斗,略有所成。”

    八九玄功是道门三教第一护法玄功,人、阐、截三教亲传都可修行,但适合此功法的人极少,能修行如此迅速的人,更少。

    闻仲唏嘘不已,这就是天赋差距,他也拜金灵圣母为师,得授八九玄功,有着金刚护体,刀枪不入之能,但他当时足足耗费了数年,才略有小成。

    “汪汪!”杨戬身边的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挑着舌头,似在邀功。

    “大黑!”杨戬呵斥道,师门长辈面前,不得放肆。

    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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