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光膊坐在烟榻上,发呆,发抖。灰蛾扑电灯,他也像落了一身的翅子粉,左右不舒服。他早先从郊外开车经过时,情怀突放,在田野边上顺来一根绑牛角的麻绳,带着雨后芦苇的涩味。拿肥皂水洗干净之后,就叫捆仙索,用来谋杀他心爱的妓女。 ——仿佛看到,眠凤躺在新舞台上,复眼般的大照灯下,侧着脸,肿胀着舌头,眼球泛灰,绳子勒入肉,死得不能再透了。但她又会说话,缓缓向着舞台上方转头,用话剧的声音殷切问道:“杀了我,大少准备逃到哪里去?” “第一站当然回老家避避。”翁少蹲在灯架上看她,用皮鞋尖小心地拨动灯罩。光影换动间,死尸面目时而狰狞时而似水柔情。“如果差人来捉我,爹会送我出国读艺术。我写两个悲剧本子出了名再回来祭拜你!不要急,不要怕没人记得你。我心底挂住你——”他伸手在灯架间攀来晃去,光追着他。幕布上投出他广告剪贴画一样完美的侧影。眠凤不会动的眼珠亦追着他。 “我把你写进我的悲剧里。”他喘着,从上头跳下来,跳入布景墙的芦苇夜色里。少爷身带一种艺术的狂气,英俊得近乎不自然,所以站在几根塑料芦苇间,观者也觉有江风湿湿冷冷抱过来。眠凤孤单躺在木地板上,脸孔向着他,颈项绷紧,既是怕他拨开苇丛就这样逃跑,也是依恋地长看一眼:少爷脸上爬过鎏金月色,任是无情也动人。 在已灰死的眼瞳里,朗悬的月亮是唯一的高光。而月下金身的他藏身后退,果真逐渐离她远去。随着犯人离场,电闸跳灭,明月不过是铰下来的脚盆底,被邪风碰出轻薄一响。而台上尸首,黑暗里一响不作,自觉也变成一副道具,肚腹里混塞些旧棉花,麦秸子。肺腑里再多的话,讲不出了。 ——他跑!从电灯下醒转,灰蛾已经被灯泡熨成一张字纸的余烬。那是他写给妓女幽会的纸条:吻你千万,麟。纸条已被他烧了,单剩下一个轻佻而繁复的麟字烧不尽。他挣起身站在烟榻上,把那个字用小指指甲刮下来,以防留下证据。灯丝跳闪两下,地上尸身似乎也动一动。麻绳错乱,柜边床尾,似大蛇横身。他赤着脚站在塌上,吓得浑身发汗,自然解酲。顺着金表链摸到大衣,从倒翻杯盏里拾出本要送给她的戒指。灯丝烧断,他唬得怪叫一声,提鞋奔命去也。 剧本后记写道,翁少凌晨躲回车内,穿好鞋袜,挨到天亮。可巧对街糕点铺开门,他贪甜,急忙提走一袋豌豆黄(意谓死前再甜一甜嘴),随后直奔火车站,回了老家。谁料躲了多日,还不见差人来拿。报纸也无消息。他恢复一派神气:想是那天本少黄汤灌晕了,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竟撞出个吓煞人的绮梦来。此梦不可多得,于是提笔写下此剧。 //……昏惨惨,雾稠稠。恨不休,怨不休。小奴我死魂儿访冥幽。告的是堂上公子,为甚是做这冤孽仇雠。// 翁虎不爱这些,探头看看,面子上强说了句好。而大哥翁麟已经写得心海激越,钢笔嘴能擦出火。他边写边构架将来的艺术大道:写本子,接着,在“大世界剧场”里先演一场(那里的舞台据说能开辆小轿车上去,便于写实),惊绝四座,风靡京畿。再拍电影,这样好的本子,自然要最好的机器,最好的演员。海报写:警世奇案,惊世绮情,凄入肝脾,哀感顽艳。票钱……不谈钱的事:所有一切,对翁某而言只是小小一沓钞票,对人类史艺术史,却是巨大的一笔精神财富。 “哥,里头这公子叫什么名字。”翁虎问。 “文重鬟。” 翁虎跟着读了一遍。他是直肚肠,想到什么就一出溜往外冒:“哥,这名字和你那么像呢?” 他翁大少,名麟,字崇寰,不仅山高经云,且广罩四方。按与他父亲交游的北方商人说法:这孩子一看就局气。他笔下将这名字按在主人公身上,重鬟便是妇人长发所结的双环,所谓柳气如尘,酒香如水,鬟影如烟,大概这样色授魂与的名字,才是翁少真性。翁麟暗笑:我可不就是凶案的男主角么。他顿笔,佯作情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