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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艺术家 第101节


学长初具名气了,以后大家在看到孙耀火的名字,肯定不会再觉得陌生了。”

    “……”

    很多人看到孙耀火的名字,第一反应确实是很陌生的,除了特别喜欢《生如夏花》这歌的,有几个人知道他孙耀火是谁呢?

    但现在情况确实不一样了。

    别说是业内那帮人。

    就算这首歌曲的评论区内,都有不少人讨论孙耀火的唱功。

    毕竟《红玫瑰》可不是录音棚拴条狗就能唱好的歌曲,这首歌的音域比较低,没有相对应的唱功根本不可能驾驭好。

    除了唱功,这首歌还必须得有感情。

    想想孙耀火为了录这首歌磨棚了多久,再想想金书宇都忍不住要抢这首歌的演唱机会,就知道这首歌并没有听上去那么简单了。

    可能有人会说,这首歌我也会唱呀。

    不过如此嘛。

    单从演唱难度来说,《红玫瑰》确实是容易传唱的类型。

    但会唱和唱得好是两个概念!

    哪怕曲调完全一致,唱不出那个味儿也只会让这首歌的魅力大打折扣,事实上很多人听歌,听的就是那个味儿。

    换个人来唱,味道就不对了,这是一听就能听出来的!

    就这点来说,孙耀火值得肯定。

    不过评论区更多还是在讨论歌曲本身。

    这里既是一些音乐爱好者的聚集地,同时也是很多路人皮一下,说骚话的地方,比如某个留言就是这么说的:“昨晚开始男朋友就一直在听这首歌,他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好友人问:“被偏爱是什么感觉?”

    下面点赞最高的回答是:“你杀人,他却问你受伤没,疼不疼……”

    “所以这首歌的故事,其实很伤感的。”

    “男人就是这样,喜欢乖的,也拒绝不了骚的。”

    “只有听从自己的内心,才能过好这一生。”

    “……”

    评论区最喜欢的,还是这种文艺伤感的调调。

    这点,地球的网抑云就很懂。

    但其实关于这首歌还有一个背景故事。

    这个背景故事同样来源于地球,所以是这群蓝星人所不知道的,同时这个背景故事也是这首歌歌词的创作灵感。

    那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经典开头: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

    这件小事其实并不影响听歌的情绪。

    千万别觉得缺了什么,其实什么都不缺。

    因为就算在地球上,听过《红玫瑰》的人,以及那些觉得自己听懂了这首歌的人,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压根没看过张爱玲的小说,甚至压根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

    这从《红玫瑰》发布第二天就迅速杀到冠军宝座便可见一斑。

    词曲已经足够。

    陈志宇终究还是凉了。

    他的冠军宝座只坐了一天,用外界调侃式的形容就是:

    陈志宇连屁股都没坐热。

    不过陈志宇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所以在自己被挤到第二名的时候,只是给经纪人打了个电话:

    “晚上一起吃饭。”

    经纪人理解陈志宇的心情,安慰了他一番,然后问:“我们今晚吃什么?”

    “吃鱼吧。”

    陈志宇道,不知为何,他特别想吃鱼。

    最好是全鱼宴那种,红烧鱼,清蒸鱼,酸菜鱼,剁椒鱼头,最好再来个鲫鱼豆腐汤。

    好像忘了生鱼片?

    生鱼片是生的,陈志宇一直不敢吃。

    不过他犹豫了一下,决定今晚尝试一下,据说这种吃法也很美味来着。

    经纪人:“……”

    而在公司附近的某个酒店内,陶然看着六月新歌榜上演的这一幕,有些后怕的对金书宇道:“辛亏你提醒我别对孙耀火出手,确实有些不够妥当。”

    孙耀火要是没存在感也就罢了。

    可看《红玫瑰》的势头,孙耀火很显然是要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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