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邵宇这回是打定心思了,咱就是不走了,就跟在你方子铮的屁股后头,一直到你跟着我回去见大姐。 他说到做到,一路笑呵呵的跟着方子铮就回酒店了,真的跟个跟屁虫一样。 作为一个饱受大姐欺压的小弟,一直以来,都生活的大姐的阴影和虎威下,他心里别提有多苦了。就说这回来香港吧,也不是他的本意,当初大姐怎么说他都不肯一起过来的,就算是她把老爸都搬出来了,他都一百个不乐意。要不是大姐老是拿这边的好吃的地方特色食品来诱惑他,打死他都不跟着大姐来这鸟地方。 脆皮烧鸭,水晶蜜汁叉烧……听的他直流口水,最后想想,就当是来饱口福算了,受点罪就受点罪吧。 怀着这样的念头,他算是当了一回老姐的保镖,陪着周诗涵来这里适应环境。 现在周诗涵算是初步适应了,他倒不适应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天的他,倍感难受。 当初一来的时候,出于对陌生环境的新鲜感,他着实兴奋了两天,再加上那两天周诗涵也不小气,带着他跟着三叔在维景酒店的中餐部好好的享受了两天。三叔这人交友广,跟维景酒店的老板和大厨当年有过拜把子的交情,所以,那两天也是弄出了不少压箱底的本事,亲自上阵给他们搞了不少新花样,吃的周邵宇肚圆翻白眼。后来竟然突发奇想有了个念头。 要是把他的手艺学到手,回家做给老爸吃,那老爸岂不是得高兴的蹦起来? 于是他当场就决定,跟着人家总厨大爷当学徒了。 其实这也是他的兴趣使然,他有个很特别的哀嚎,那就是喜欢做饭。除了练武之外,他的时间基本上就泡在厨房里了。作为一个刚满十六的小伙子,他的这份儿耐性,可谓是空前绝后了。 其实在这里学做菜,并不憋屈,而且还能饱了自家的口服,这本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儿。可是现在周邵宇却不幸福。 原本意气风发,脚踏南山的周邵宇,现在这脚有点水土不服了。 这该死的天气,这该死的南方气候。这该死的脚气! 他很不幸的得了脚气,整天痒痒的想要去抠两把,不过再看看那满厨房里全是食材啥的,他又不好意思当着这么多的厨师们的面去摸脚丫子,别提那个难受了。 这玩意儿也算是个顽疾了,吃了不少中药,回家之后抹了不少药膏啥的,还是没效果。 这才过去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他就有点撑不住了。 他想回家!回凤城。 妈的,这鸟地方,跟咱八字不合。为啥大姐一样穿着运动鞋,她就没有脚气,我就有哪? 他没有去考虑大姐一天洗几次澡,他只知道,自己得了,大姐好好的。 看来,这跟八字是有一定关系的。 原本打算着今天过去跟那个大厨大爷说说,就到此为止了,反正也趁着这两天的时间学了两三个招牌菜,也弄得像模像样了,回去唬唬老爸,想必也是手到擒来了,咱不学了,回去哄老爸开心去,回去做山大王。 从此以后,家里就是我一个人的天下了,呜呼哀哉! 不料,在这鸟地方的最后一天,竟然看到偶像了! 这无疑是他乡遇故知,柳暗花明又一村了。他觉得,他说服大姐放自己回凤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