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这是一个没有短视频、没有自拍的古老时代。 很难露脸。 你的多才多艺如果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级别的,那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让这个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难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须要非常给力才行。 不管怎么刷也不掉毛,还必须更加柔顺,这样才可以经住各种考验。 成为名士。 … 旷修呢,出身赵国。 赵国呢。 这个国家文艺气息比较的浓厚。比较突出的就是赵人走路的样子特别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ps:邯郸学步…) 雪女的赵舞就是独步天下的。 可以说是倾国倾城了。 也不知道倾倒了多少达官贵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国这个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天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说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行。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行。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天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说,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 高渐离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明目张胆的埋伏,高渐离还真的来了。来见一个素未谋面却可以终身托付的人。 艺高人胆大? 也是一个逼格满满的家伙。 俩人弹琴合奏,荆轲充当打手。 … 这是一场经典的画面。 但见证者极少。 弄玉很幸运,可以见到两位传奇。 她庆幸自己活到了这个时候,庆幸自己没有犹豫的跟随那个人。 她听的很是认真,不愿意错过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音节。因为这恐怕将是最后的绝响了。 这是高山流水。 由旷修和高渐离两个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将会是空前未有的巅峰之作。 用生命弹出来的琴声总是如此惊艳。 以至于弄玉浑然没有注意到江闲语已经消失不见了。 … 大音希声。 杀人无形。 打手荆轲忽然惊讶发现…这些凶猛攻来的秦兵们正一个个口鼻流血的倒在冲锋的路上。 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发现…都是被震碎了体内的五脏六腑而死的。 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荆轲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干嘛要那么的费事儿呢? 一剑杀了不就行啦,何必还要浪费珍贵的体力呢?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剑容易事儿。 要学会找对方法才行。 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