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安静地解决他?”温迪问。 “对。” “他一般在家吧?”温迪继续问。 “现在应该还在床上睡大觉吧。”威尔森说, “他昨晚才来喝过酒,现在肯定在宿醉。” “那没问题。”温迪点头, “这个任务我接了。” 她再次拿出一根银条,交给威尔森,让他去帮她登记。 威尔森很惊讶,没想到她真的敢给出银条,不过没有再劝。 她愿意挑战就去挑战, 就算失败了,对他来说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如果她成功了,这就说明他押到一个超强的宝, 下辈子都不用愁了。因为每个实习生转正时都会选定一个联络人, 如果他跟温迪相处得不错,能够被她选中成为联络人, 以后温迪做的每一单都会给他一部分提成, 虽然提成份额比较低,但是如果他傍上了超级优秀的杀手,再低的百分比都够他吃喝不愁了。 因此威尔森几乎是飞奔着去给温迪登记和处理银圆牌,火速送到温迪手中。 绝对不耽误她一分一秒。 温迪既惊讶又不理解:“你很急吗?跑这么快干嘛?” “帮你节约时间。”威尔森说, “杀阿瑟不难, 难的是那个勒死玛娃的任务。” “那倒是。”温迪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有点不舒服。 她不是没杀过人, 反正是对付npc嘛, 哪个玩家没干过?如果丧尸也能算作人, 她简直就是屠夫了。但枪杀、刀砍, 这些都是隔着武器做的,扔火球砸人更是完全没感觉。勒死人?她没有干过,她平时看犯罪类型的电影或电视剧,也总是规避这样的剧情,因为她一旦看到这种剧情,都会感同身受,不是把自己代入杀手而是把自己代入到受害者的角色。 每每看到有人被细线勒住脖子或是被掐住脖子的画面,她都觉得无法呼吸。 结果现在她要自己亲手干这种事吗? 她做得到吗? 不过反正她已经打算好了,要等到晚上再潜入玛娃家,所以现在她的重点目标应该是这位俄瑞斯阿瑟。他住在芥末路上,芥末路是红石大道上的一条小路,在白旗公馆的西面。温迪看到“芥末路”这个词的时候,看了好几遍,就为了确认她是不是看错。结果没有,这条路真的叫“芥末路”。 写剧本的人是馋了吗?还是边吃炸鸡边写的设定? 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蜂蜜,芥末,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但仅仅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因为芥末太呛了。 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她猜的。 有空得试试。 “谢谢。”温迪把代表阿瑟的银圆牌收好,对威尔森说,“我等下来找你。” 如果没有意外,俄瑞斯阿瑟在家,她有把握上午就完成任务,再来一出“温酒斩华雄”。 威尔森很高兴。 他高兴的是温迪主动积极的态度,她看起来好像对完成任务很有激情,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只能说,也许她是天生的杀手。这次威尔森亲自将温迪送到了一楼,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二人在大厅分手,温迪出门,威尔森则回到了吧台后面,继续擦他的酒杯。 温迪从酒馆里出来,找了一辆在附近的马车离开。 她选择在红石大道和芥末路的交汇路口下车,没有让马车进去。 不光是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去过阿瑟家,也是因为芥末路真的太窄了,道路两旁还有许多的垃圾和杂物,马车连挤都挤不进去。索性她直接在这里下车,这次的车资也是20个铜币,但比之前走得远一些。温迪倒不觉得自己是被之前那个车夫坑了,她怀疑这是起步价。 在路口,温迪提起裙摆,用一条细腰带重新绑紧,将裙摆提高了几公分,让它远离地面。 然后她踏入了这条芥末路。 芥末路比她去过的钵兰街更狭窄,她昨天就觉得钵兰街不够宽敞,没想到还有比那里更窄的小路。这位诗人阿瑟就住在芥末路的最深处,虽然是烂路,但里面却并非贫民窟,反而多是独栋。但这并不说明住这里的人都是富翁,只能说比住在钵兰街那些筒子楼里的人要舒服一些。 走过长长的芥末路,温迪按图索骥找到了阿瑟家。 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