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 立刻有人就提出了反对意见。 大家的目光纷纷都转移到了那位投反对意见的人的身上。 “千氏集团本来就是千氏的家族企业,让老千总的女儿回来代为执行管理,有什么问题么?”那个提议的老员工,不服气地高声道。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都嫁人了,再回来管理千氏集团,不合适!” “都什么年代了,又不是旧社会,哪有男女有别那一套?再说了,现在男女都有继承权,就算是老千总百年之后,这公司说起来,除了贝总能得到的那一半,小千总也是能继承另外一半的,现在千氏集团有难,小千总回来助公司度过困难时期,也是她应该做的事情。” 老员工坚持自己的提议和意见,觉得于情于理,都没有比小千总更合适回来主持大局的人了。 “是啊是啊。”立刻有人附和道。 “那也不合适。” 嚷嚷着说不合适的人,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贝总这高价在影视城附近买土地,急着建立五星级酒店是因为跟小千总有些恩怨的,所以才觉得在这个关头,如果把小千总弄回来,可不得把贝总气死。可这种人多口杂的场合,也不合适明着说破,免得那些不懂人情世故的员工知道太多。 他焦急地抓着头,实在是想不出来一个借口,可以让大家停止下来眼前愚蠢的提议,好半天,才想出来一个其他的借口来敷衍着: “小千总从没来过千氏集团管理过事务,对公司上下所有的项目和人际关系都不了解,突然让她来管理公司,能管理的好么?别到时候管得公司倒闭了,大家连饭碗都没有了!” 不过他这一条理由,立刻就被别人找到更充足的理由反驳了。 “当初贝总不也是从没来千氏集团管理过事务么?老千总出事之后,她管理千氏集团,不也管理的挺好?也没见大家丢饭碗啊!你这是多虑了。再说了,小千总都能管理好那么大的一家娱乐公司,还会管理不好我们千氏集团?” “对啊对啊,我也倾向于请小千总回来。” “这个提议还是比较靠谱的。小千总不也是在筹划开五星级酒店么?都上新闻了,刚刚好我们新的五星级酒店的项目,可以她接手过来接着做,不耽误我们工程的进度,这项目,贝总可是着急的很,耽误不得。”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纷纷点头附庸着这个主意。 很快,整个公司上下的员工意见就分为两派,一派是提议从现有的员工中,推荐选拔出一个可以担当整个公司管理的人,充当临时总裁,一派是提议把这件事致电小千总,请小千总回来主持大局。 千氏集团就是老千总一人创建的,并没有别的股东,更没有股东大会这种存在,所以出了事情,还真没一个说话有分量的人,可以做出直接的决定,才造成了所有员工都聚集在会议室里,乱糟糟地讨论这种大事的局面。 “不如我们投票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