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那般,我宁愿自己不曾来过。” 话音一落,便感知气氛不对。 叶娉心道不好,忙道:“我与她无论如何,同郡王关系不大。即使没有我也没有她,郡王还是郡王,想来并无什么不同。” 怎会一样? 温御眼中一片沉鸷。 “你已是我的妻。” 所以呢? 叶娉不解。 这门亲事是怎么回事,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吗? “看来你忘了我说的话。”他的声音极冷极低,似乌云压顶般让人窒息。“你若敢跑,我必挑断你的背骨,废了你的双腿。” 又来。 这人发什么神经! 叶娉心抖了抖,她说什么了。她什么时候说要跑了,如果真是因果之故,她会从这世间消失,那也非她所愿,更谈不上逃跑二字。 活了两世了不起,真以为自己能上天入地不成。天涯海角可以追,异世时空怎么追?还断她手脚,她还真想看看有朝一日她凭空消失,他去哪里挑断她的背骨。 “郡王莫不是也忘了我说的话,我说过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在您的怀里。郡王若是怕改变命数,那报仇一事便算了吧,将帕子取回即可。” 她现在已是郡王妃,有的是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日后寻个机会,花点银子,她就不信惩罚不了那位齐公子。 她竟是忘记了,温御是干什么的。哪怕她表现得再乖巧再听话,依然逃不过天下第一刑司的法眼。 这个小姑娘,惯会口蜜腹剑阳奉阴违。 罢了,一个小人而已,无需太在意,杀了也就杀了。 “此事我自有分寸,你不要插手。” “我…我有郡王,哪里会自己动手。” 叶娉笑得讨好,心下却是暗自叫苦,有一个洞察秋毫的老公,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温御若能容忍,哪怕她作天作地也没事。一旦他不忍了,或是自己越了界,下场必定极惨。 她将手放在对方膝上的大掌上,谄媚之色更重,“我这些天如做梦一般,时而惶恐时而窃喜。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是一个极为寻常的女子。普通的出身,普通的家世,普通的才能。我何德何能嫁有幸嫁给郡王这般优秀的男子,也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既是福气,好生珍惜便是。” 温御反握着她的手,长着薄茧的指腹摩梭着她的纤指。一根又一根,从食指到小拇指,像是在犹豫先掰断哪一根才好。 她浑身毛骨悚然,娇怯地说了一个好字。 所谓与狼共舞,与虎同穴,大抵就是这般矛盾,时而胆战心惊时而又能狐假虎威,可谓是痛并快乐着。 …… 盛朝没有婚假一说,哪怕是新婚,也要上值。 温御已是正二品,官服深紫,绣狮兽纹。望之矜贵不失威严,似高山之松,又似天边之月。恰如遗世公子,让人如痴如迷。 叶娉与他已是夫妻,见过他最不为人知的一面,却依然被眼前的美色所迷。她不无自我安慰地想着,就冲这人的好皮囊,夜里哪怕是哭着求饶,也值。 她一脸娇羞地替温御整理官服,含情脉脉地将人送出门去。直到那颀长的身影再也看不见,她才依依不舍地收回视线。 有美人兮,唾手可得。 仅是远远看着,已让人垂涎三尺。 这般想着,腿都软了。 从大婚那日算,她嫁进来有三日。这三日白天黑夜的忙活,她还没来得及和自己的小姑子说上一句话。 才准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