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老人冷哼了一声:“小孩子家家,胡说什么。” 小女孩不满的皱了皱鼻子,道:“爷爷每次都是,说不过我,就说我是小孩子。” “你这孙女很有意思。”黎风道,“就是内力弱了些,你没给她淘些好用的武林秘籍?” 天机老人道:“女人学什么武功?她轻功不错,暗器不错,就够了。” 黎风笑着摇头:“女人怎么不能学武功了?武林中就别学朝堂中那迂腐,武艺高强,女人也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被男人左右。为何不学?小红,你喜欢用什么武器?” 小女孩偏着脑袋想了想,道:“我喜欢剑,武林侠客们很多都用剑。可爷爷不准我学剑,说女人学不好剑,让我用暗器。” 黎风失笑:“果然初入江湖的所有孩子,最先喜欢的都是剑。” “剑乃君子,也是杀器,女人用剑只有皮,不见骨。”天机老人固执道,“而且剑有什么好的,武器榜前面的都不用剑。” “所谓武器榜,不过是专注于武器。你们也不敢排武功榜,不是吗?”黎风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本武林秘籍,递到小女孩手中,“《越女剑》,练到极致,说不定你也能踏破虚空。不过我想你也不是专注剑道之人,随便练练,勉勉强强当个江湖第一流的高手还是没问题的。” 天机老人眼眸一闪,笑道:“黎风啊,你还真慷慨。我记得你有个十一二岁的小徒弟?” 孙小红本该是李寻欢的妻子,不过李寻欢现在已经和林诗音结为连理,不可能再与孙小红相爱,我的确有点想打她的注意。黎风心道。 “我徒弟也练剑,不过性子木讷,估计不会讨女孩子喜欢。”黎风坦然道,“若小红看得上我徒弟,我倒是愿意将徒弟双手奉上。” 天机老人哈哈大笑:“我觉得你徒弟挺好啊,别的人不知道,我可是很清楚,他身边一明一暗为他保驾护航的长辈,一为熊猫儿,一为王怜花,都是早已成名的江湖名宿啊。他的出身不一般吧?” “无论什么出身,他是我徒弟,就是这江湖中独一份了。”黎风自熬道。 天机老人叹气:“这也是。我挺喜欢你徒弟。” “你喜欢没用,要他们互相喜欢。”黎风道,“江湖中的儿女,多一份自由和洒脱不好吗?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不希望她能和自己喜欢的共结连理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多沉重啊。” 天机老人笑着摇头:“你倒是比我更宠她。我看她倒是很喜欢你。” 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