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