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莫忆儿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已经装满了水,可现在算上她和小绒球,这里一共有十六个人,这些水是远远不够的。手中动作不停,愁思涌上了心头。几吶部落如此贫瘠,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空心树,想要做水壶也不可能的。最终,她只能找出几颗生津止渴的草药混在水壶中,若是谁渴的不行了,就喝上一小口。 老人见莫忆儿过了这好半天还不急着赶路,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现在也没有办法对付莫忆儿,只能忍住。 五个女人,十四双简易的鞋子,他们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缝制完成。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小一些的是女人,还有几双缩小版是孩子们的。莫忆儿没有因为他们被女人们抱着就不给他们做鞋子,这一路很长,女人一直抱着他们也会累。给他们做鞋子,无疑是鼓励他们走路的行为。 她把鞋子一一分发给大家,加玛比其他人机灵一些,看看手中的简易兽皮鞋子,再看看莫忆儿脚上套着的东西,便明白了。“莫忆儿,你这是给我们做的?” “是的,这个是鞋子,穿在脚上走路会舒服许多。否则这么长的路,你们的脚可要受罪了。”莫忆儿淡笑着,还要亲手为加玛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玛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体年龄不详,但比部落其他几个孩子成熟一些,虽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他挡住莫忆儿为他穿鞋子的手,面色微红:“我,我先洗洗脚,别弄脏了这么好看的兽皮。” “好,你先去洗。”莫忆儿对他笑,他的脸更红了。莫忆儿记得,刚穿越来这里的时候,这里的人脸皮不是很‘厚’?在众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儿都毫不顾忌,这么现在这么爱害羞了?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以往,几吶部落的人是不会舍得用水去洗脚的。别说洗脚,就是洗脸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尘和他们黝黑的皮肤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来有多脏。因为缺水,他们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则大热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最后,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脚,高高兴兴的把鞋子穿上。两个男人和老人们就没那么讲究了,但看他们对鞋子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是很欢喜。 只有不想离开的那个老人,脸色很差,他没有因为莫忆儿给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觉得莫忆儿太败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当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启程,族人们的脚步轻快许多。因为部落贫穷,他们根本没带什么东西,所以也不存在负重走路。几个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怀抱嚷嚷着要自己走,女人们便笑着放他们在身边,牵着他们的手,他们兴奋的嘻嘻哈哈,边走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赶路的队伍,就连百无聊赖的小绒球,眼中也有了一丝笑意。 他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