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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大沙漠


甫突的庇护,可以说是帝国西北边疆的一道天然屏障

    ,以兽族的强大亦不敢轻起精兵由此进攻帝国,由此便可看出大沙漠的可怕,魔冢的恐怖。

    即使是以东方不败的体质、轻功,日行数千里直由魔都在西天内赶到大沙漠也是难以禁受。心疲力劳,身受重剑的魔种便更是难以禁受,伤患明显又再增强,但越接近本体的死亡,相反魔种的实力反到大进,他的死亡之气激出以可漫延数里,所过之处万物尽绝。

    可以说接近死亡的魔种才是最恐怖的生命,难怪便连樱啻这种强力的助力他亦可不用,相信仅凭着东方不败和他自己的实力,便足以将魔婴由世间最可怕的古时魔记中地魔物,上古魔灵斯甫突的手中解救出来。

    东方不败虽然没有见过上古魔灵斯甫突。但他相信魔种的眼力,因为魔种是这个世间除了沙漠之徒齐凌格乐外,唯一见过上古魔灵斯甫突真面目的人,必然对其有一定的认知。更何况东方不败相信以自已的力量,在这个世间还没有谁能够真正的击败他,就是天地间的神、魔亦是一样。

    这是一种自信,源于自己超凡入世的绝世神功的自信。东方不败绝对有着这个骄傲,自已可以正面硬憾上古魔灵斯甫突。

    在大沙漠是沙盗地地盘,万里之地,尽是一片赤黄。在这个由天说话的死亡之地,任何强大地官军。骑队,甚或是强力的法师部队都无法发挥他们地有效战力。明有沙盗,以经适应,并将大沙漠当成自已的家园,可以在狂沙中任意驰骋,在飓风中喜悦欢叫的洮盗才能掌控这里,成为这片荒芜世界的无冕之王。

    魔种尽量收敛死亡之气,以致于整个身体都包拢在一片幽黑的雾气中。就好像是来至地狱的勾魂死神,诡异而骇人。

    他要保存全部的异力以面对上古魔灵斯甫突,更不想因为自己体息地外泄而被沙盗或是上古魔灵斯甫突的神念所发现。东方不败早以达到了返璞归真,破空还道的超凡境界。体息凝而不散绕身而流,即可挡蔽风沙的吹刮,又不啻会被人看出。

    沙盗虽然号称沙漠中的主人。盗贼,但他们却并不是真正义意上的强盗,而是被帝国。兽族、魔族各方势力逼迫而无法安身地人,聚集在这片无人可管的死亡地带以自保的一个组织。因信奉上古魔灵斯甫突,他们不但受到上古魔灵斯甫突地力量庇护,更可在大沙漠中发挥远比平时高出三倍的战斗力,这点才是让各国强大的军团势力,不敢妄入大沙漠的主要原因。

    沙盗也并不是以掳掠为生,他们主要打劫的对像是各国的小型部队,抢夺军械物资以为生,所以在大沙漠中是有着一定的沙漠居民、种族定居,更有不少的商队由这处近道往来于兽族和人类之间,他们祗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沙盗便可保障他们在大沙漠中的安全。

    虽然这笔税费的价格并不算低,但即得到了安全保障,又可抄近路节省时间,正反一算到也比较合算,所以吸引得两地的商人越渐的增多了起来。

    东方不败并不知道大沙漠的魔冢藏在何处,因为就连曾经到过魔冢的魔种都无法清楚的知道,因为魔冢是一个不固定的地域,它无时无刻不在大沙漠中做着无规律的运动,更何况本身魔冢又有着极强的隐蔽功能,即使它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也不会另它被人所发现。所以想要找到这样一个传说中的地方,并不容易,一切的一切全凭着运气。不过据魔种所说,远古魔物之间都有着某种特定的联系,而魔种和魔婴之间的这种特定联系又是最为强烈,所以,祗要魔婴能够在他身周五十里之内出现,他就能够感到她的存在,借而找到大魔冢的所在。

    但这种感应却是精细而微,想要在快速行进中运使这种方法几不可能,所以即使心中再急,东方不败和魔种两人也不得不耐着性子,学着那些普通的沙漠居民,两地的客商,骑着骆摩,一种可在沙漠地区行进,吃苦耐力,极善艰忍,即使在烈日烘烤下也可数十天不进饮食亦能正常行动的魔兽。这种魔兽也是通往西地商旅的最爱,和最佳使用工具,所以一进入大沙漠,用不了多久就可看到一大队,一大队的这种由身托沉重货物的骆摩,而形成的亢长商队。

    在这种酷热好似蒸笼般的沙漠缓行三天,行进不过数百里,但狂野的沙漠气息,和那无时无刻不会变化的风沙气象便给东方不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前一刻还晴空万里,烈日炎炎,不过才一眨眼的功夫就狂风大作,飓沙侵脸,可怕的风浪将整个天地刮成了一片赤黄,不要说是行动,即使是睁眼也极是困难。像这种可怕的飓风几乎每隔一天就会发生一次,东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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