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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少爷本就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在某方面,他十分有天赋。

    比如他那次次接近满分的语文,和次次垫底的英语,状态好的时候能跟年级第一打擂台的数学,和糟糕透顶的物理。

    沈潋初喜欢文科,但是闵愈的妈妈早就为他规划好了以后的道路,他是必须要去学理科的,这一度让闵愈很是焦虑,焦虑长达几年,最后以一种惨烈的方式被解决。

    沈潋初在写作业的时候,桌子旁通常会放一杯温牛奶。

    他的睡衣是沈耀买的小恐龙,穿起来奶凶奶凶的,拖着尾巴在房子里乱跑,闵愈的睡衣本来是平常的真丝款式,后来某一天沈潋初在逛商场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小黄鸭的款式,死乞白赖地让人换上,两个人有时候会在别墅里枕头大战。

    通常小黄鸭会被小恐龙压在地上揍。

    沈潋初的小脸会红扑扑的。

    闵愈还小,但他知道,他喜欢死了,他就想这样,全世界只有他和沈潋初两个人。

    小孩子总是精力旺盛,沈潋初自然也是,他喜欢熬夜,第二天的早课就会打一早上的瞌睡。

    后来闵愈慢慢学会睡前给他温一杯牛奶,然后讲故事。

    讲故事自然不能是白雪公主,也不能是复杂晦涩的小说,闵愈就抽出时间去书店慢慢地找,总有沈潋初感兴趣的东西。

    沈潋初几乎不用参加宴会,一切全凭他的喜好,沈耀从来不会逼他做什么。

    但是闵愈不同,他被要求学习要保持前列,要了解很多课外知识,要学习几门乐器,要结交很多朋友,参加很多晚会。

    沈潋初有时候会去陪他,齐家人都很喜欢沈潋初,就连那位不茍言笑的齐老爷,也会和蔼地去揉沈潋初的脑袋。

    闵愈会挑着好吃的给沈潋初留着,晚宴的尾声,两人会一起坐在花园的喷泉边吃蛋糕。

    两人的关系很好,闵愈时常会有一种幻想,小初是不是也有一点喜欢他,只是还没发现。

    而沈潋初,只觉得闵愈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比其他人都要好上那么一点。

    在初二暑假过完,初三开始还不到一周的时候。

    闵愈又听到了沈潋初谈恋爱的消息,这一次,早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真实情绪的闵愈,又一次掰断了自己的钢笔。

    无他,沈潋初这次的恋爱对象,是个男的。

    隔壁学校的年级第一。

    京城元家的少爷。

    沈潋初开始放学不和他一起回家,不再邀请闵愈去他家睡觉,也不再吃闵愈带来的早餐……

    闵愈花了好几年才渐渐令沈潋初习惯的事情,好像在一瞬间,全部给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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