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它香气元素的数值,已经达到了顶峰。 芝麻体积比较小,如果是单独一颗一颗地吃的话是很难咬到它的,所以它的香味很难被激发出来。 但是马福的“元宝”上面飘着很多的芝麻,这些芝麻随着肉馅和面皮的咬合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最终马福那绅士般优雅地轻轻咬下,一颗又一颗芝麻成功地被咬破。 在咬破的瞬间,再次增加了一股前所未有的香气。 第五十四章:绅士品味 芝麻所带来的独特香味,就像是画龙点睛一般,不仅没有干扰其他香味的特性,而且还保留着自己独树一帜的风格。 这种香气有着海纳百川的胸襟,将所有的香味提升一个档次的同时,也将自己的香味巧妙地融入其中。 抄手本身的味道已经是达到了一个极致。 但是在芝麻的提升之下,高汤、面皮、肉馅的味道再次被提升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地步,几乎可以让人沉沦其中而无法自拔。 马福此时的状态足以说明一切。 仅仅是吃了一个抄手,那脸上洋溢出满足地的笑容,就像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孩子,有着童年般的微笑。 “good、delicious、excellent、perfect……” 马福心中想着一个又一个的单词,但是每个单词好像都有着自己的缺陷,无法完美地形容出自己所获得的完美体验。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神仙味道啊,哦,不对,应该是上帝味道。 想着自己吃遍“东西”,什么样的顶级美食没有吃过,但是发现无论是哪种美食都无法媲美眼前的这道简单的小吃。 这仅仅是一道街边小吃而已,大街上随时随地都能吃到。 但是为什么它能够有如此之大的味觉体验呢?是食材?还是厨师的技艺? 马福发现自己心里有些乱了,感觉有了很多的未解之谜等待自己去发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奇东方的魔力所在吗?马福心中开始更加敬畏起来了。 慢慢地睁开了眼睛,马福看着碗中剩下的五个抄手开始发愁了。 如此好吃的东西为什么只有仅仅六个?在自己的记忆中,仿佛一碗里面最少应该有10个吧? 为什么会这么少,这是故意的吗? 自己已经吃掉了一个,碗里只剩下了五个,马福感觉自己快要抓狂了。 好吧,先不管它了,等吃完了再说,自己已经开始忍不住了。 现在、立刻、马上就要吃下一个,谁都不要来打扰我,谁来打扰我就跟他决斗,我绝对是认真地…… 虽然想立刻再吃一个,但是马福却放下了筷子。 因为他发现用筷子还是不太习惯,自己来得匆忙,没有带上餐巾,再这样吃下去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所以马福从皮箱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皮包,把它放在桌上摊开,里面露出了精美的餐具。 光是刀具就有好几把,很难想象马福会带着这么多的餐具,而且是随身携带。 这说明了什么? 汤匙、甜食匙、茶匙、食用叉、鱼叉、肉叉、虾叉、食用刀、鱼刀、肉刀…… 楚云风一直在厨房里盯着马福的一举一动,想从第一位客人的身上了解到客人的感受。 所以当马福从皮箱里拿出皮袋的时候,楚云风便更加关注起来。 当看到一字排开的精美餐具的时候,餐具上反射着头顶上射下来的光线,整个店内好像都明亮了一些。 好东西啊!楚云风虽然站得很远,但是不妨碍他判断东西的好坏。 光是从餐具反光的效果就可以知道这套东西不简单,绝对是顶级的餐具。 很有可能它的材质非常的特殊,不然不会有着这样的光芒。 马福遗憾地叹了一口气,取下了汤匙。 西餐中的汤匙跟中式的勺子有很大的不同,中式的勺子前端是尖的,而西式的汤匙则是比较圆润。 而且西式的汤匙比中式的勺子还要稍微大一点,这一点在吃抄手的时候优势便表露出来。 中式的勺子舀起抄手的时候,抄手外层的面皮会掉在勺子的外面,面皮上还是不停地往下滴汤汁。 但是西式的汤匙则可以将整个抄手放在上面,而不会露出多余的面皮在外面,收拢了汤汁不让它外流。 所以马福很轻松地舀起了一个抄手。 楚云风注意到了一个细节,让他不得不感慨自己之前似乎是有些误会了。 原来这个绅士还真的不是“土老帽”。 换做是郭逵,用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