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找人从中周旋,行政力量也好,合作伙伴也好,反正就是得施加影响。 另一方面就是立即不惜代价的寻找美国最好的商业律师,游说itc,搜寻有力证据,把这个官司往十年八年的方向上拖,必要时引进其它因素,诸如中芯在美国有变性非裔lgbt的员工之类。 总之,按照方卓的直觉,这件诉讼案有可操作的空间。 就好比,易科在纽约合作的律所cadwalader经手了一起集体诉讼案,内容是数位购买苹果ipod的客户因为电池寿命和宣传不符的问题而发起了诉讼。 就方卓收到律师的反馈来看,这起诉讼案可以被苹果轻易的拖延四五年,只要对方想,甚至可以更久。 当然,这起诉讼案的法律流程并没有那么重要,易科从中进行的相对宣传可能更重要那么一点点点。 只是,方卓确实觉得中芯可以更加熟稔的用美国各种规则内的法律来处理眼前的问题。 11月30号,这个月的最后一天。 冰芯召开第二次董事会,方卓开会前就中芯的应对和高盛的徐开伟在会议室有了个直接的沟通,想通过这位中芯的股东来劝说张汝京多做些工作。 “中芯恐怕暂时不想闹大声势,法律上的流程会走,但按照他们那边的决议,要尽量低调,这是董事会开完后的意思。” “他们现在的重心是要尽快上市,越早越好。” “中芯的资金底气不太够,他们的首轮融资早就花完,还有长短期的贷款,董事会也担心越拖越难上市。” 徐开伟踌躇了一下,委婉地说道:“另外,张总的行事风格和方总不太一样。” 方卓明白了,张汝京张总毕竟偏技术领域,商业运作有时偏于保守,而且,中芯内部的持股复杂,可能还会有些决策上的掣肘。 那就没办法了,如此生死存亡、发展攸关,没有破釜沉舟的心是不行的。 徐开伟和方卓关于中芯的额外沟通完毕,两人又聊了聊冰芯这次董事会的事,提前达成见解上的一致。 方卓暂时失去了idg熊晓鸽的信任,又看徐开伟比较会来事,所以,先进行一些董事会上的必要援引。 依旧是十点钟。 这次的会议流程比较直接。 方卓提出了一个补签协议的建议。 首先,这四家机构里只有高盛和德银在投资时签署了棘轮条款,这是用来调整估值,防止下轮融资因企业经营不好而股份亏损的条款。 通俗来说,它叫反稀释条款。 方卓不知道idg和dcm当时的合同里为什么没有这个条款,这次索性就在会议上主动提出来,一并给补签了。 冰芯现在面对的预期还真可能用上这么一项约束,从投资人的角度考虑,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idg的熊晓鸽和dcm的康纳听着冰芯法务的讲述,又看到没什么表情波动的方卓、徐开伟、张红力,这俩人忽然有那么一丝的自惭形秽。 怎么回事?哪里出问题了? 自家的业务流程是不是存在缺陷?为什么那两家之前就有签? 法务讲述完毕。 “关于这个棘轮条款,老熊和康纳应该不会反对吧?” “这是为你们好,可是我想来想去,还不够最好。” “棘轮条款不是万能的,只在下一轮融资进行估值时才生效。” 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