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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40节


    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两件都是白秋寒最不可忍受的事,偏偏,全都发生了!

    ——

    彼时,凯乐门酒店里。

    ‘bong’的一声轻响,约翰开了瓶香槟酒,满面春风地给自己还有朗华各自倒了一杯。

    “这次的合作真是沾了mr郎你的光了,征地的事情进行的很顺利,相信我的纺织厂很快就会在泷城干出一番大事业来哈哈哈!!”

    朗华举起玻璃酒杯,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江水湾那一带都是空置房,选择那里,能让你有施展开的空间。”

    没错,从一开始要征地,征的就是江水湾一带,朗华早就知道。

    只不过透过董其昌的关系,改了改地址,钓白秋寒上钩。

    广茂街的铺面自然还留着,而且还派的上其他用场。

    “跟你这样的人做对手,太可怕了。”约翰喝了几杯,说话就开始放飞了。“你是没看到我今天去找白秋寒,跟第一次见她时……那差得实在太多了。”

    就像是被人从灵魂到身体都摧垮了一般。

    可话又说回来,白秋寒也是不简单,一般人只怕是两天就撑不住了。而她呢,足足熬了一个礼拜有余,甚至还想要偷渡回镜澳。

    朗华坐在沙发上,半边脸沉溺在暗影中,不置可否。

    论白秋寒的改变恐怕没人比他更清楚,摧毁她引以为傲的东西,世家名媛、婚姻、美好爱情等等。

    即便这样,她仍能像是一条臭蛆一样的活着。恶不恶心自己不知道,但绝对让别人觉得非常恶心。

    “下次有这样的好事再找我,mr朗,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经商,我非常适合去当电影明星,你不觉得吗?”约翰还在自得其乐,也是,他从朗华这儿捞得的好处和便利很多。

    单单是政府关系,一个朗华,就解决了他所有的难题。

    不过对于这场兄妹俩之间的斗争,约翰看得不大明白,“如果你们真的对彼此怨恨得深,用木仓‘砰’一下就解决不是更好?”

    朗华阖上了眼,再睁开时一片清明,“我不喜欢用木仓。”

    更不能让自己的手沾上亲人的血,那是他的底线,而人亦不可失去底线和信念。

    “喝完酒,该做事了。”

    约翰耸了耸肩,似乎是叹了一声‘game over’。如果正式启动司法程序,白秋寒将面临二十年的牢狱生涯,等于说她的余生都将在那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就好比一朵鲜花,慢慢枯萎。

    白秋寒的事闹得纷纷扬扬,花边新闻和商业诈骗齐上阵。

    沈南瑗下学的时候,拦住了一个卖报的小孩儿买了一份来看,报纸上的最新进展是法租界那边的法院已经受理了约翰的诉求。

    官司一旦正式提上议程,想也知道等待白秋寒的将是冰冷的牢狱生涯。

    报纸上的‘白昊华’低调有手腕,短短时间就在白家宗族里建立起威望,大有重现白家当年风光的架势。

    但这‘白昊华’并不是朗华,沈南瑗觉得眼熟,后来才想起来是一直默默跟在朗华身边的随从。

    她见过好几次,是个身手不错的人。让这样的人充当‘白昊华’,难道真像杜聿霖说的那样,舅舅会有危险?

    沈南瑗收起了报纸,坐上了旁边等候拉客的黄包车,一开始是走神儿,只是这一路拉得不太顺畅,颠簸劲儿让她回过了神,她就看到了车夫过于纤细的脚踝。

    “先等等,去一趟老街那里。”

    车夫压低的声音应了个“好”字,费力地拐了个弯。

    去老城的路,连着有好几个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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