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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微服上任入虎贲


标准身材,在壮汉林立军营中却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倒像个儒将。

    萧瑾言不禁心想,这小子,看上去跟本不像是武将,倒像个文臣。就这小胳膊小腿的,自己一个还不得办他十个,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能耐做到现在的岗位上。

    于是,萧瑾言对莫笛说道:“莫笛......天下莫能与之敌,好名字,就是不知道是否人如其名。本将军问你,你有什么本事啊?”

    莫笛听罢,答道:“末将使一杆银月枪,三十六路枪法,运用自如,虽不敢说天下无敌,却也是所向披靡。”莫笛一边说,一边向萧瑾言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武器“银月枪”。

    萧瑾言见莫笛这副摸样,倒像极了王者荣耀里的赵云,长得像,身材像,武器也像。只不过他看上去可没有赵云那种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能耐,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和赵云相去甚远。

    人家赵云到哪哪都是那一声大吼“吾乃常山赵子龙是也!”那叫一个霸气。可这货呢,名叫莫笛,谐音莫敌,却不敢说自己天下无敌。连吹牛b都不敢的人,岂不就是怂包软蛋吗?姑且把他定义为赵云1.01版本之删减版吧。

    只见萧瑾言微微一笑,道:“哦?三十六路枪法,所向披靡。看来你还很自信。那就让本将军见识一下你的枪法,咱们比试比试如何?”

    俗话说得好,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而且初来乍到,上来先试一试下属的本领,看看自己手底下的人到底几斤几两也是萧瑾言前世做军官时惯用的伎俩。

    没想到,莫笛自知不敌,竟推辞道:“将军是当朝武状元,圣上(ps:莫笛不了解内情,此时刘义隆已经是‘先帝’,刘宋王朝正处于无皇帝的传承断崖期。)亲口盛赞的‘大宋第一勇士’,想必武功盖世,末将不敢班门弄斧。不过末将认为,为将者,自当文武双全,倘若武艺高强,不懂兵法,只会逞匹夫之勇,就万万不是个合格的将军。”

    萧瑾言听罢,心想,握草,自己向他发起挑战,这货都不敢接团啊,真是个怂货,打都不敢打。不过这货倒也不说自己不行,单挑不行算是承认了,但他的意思是当将军最重要的不是单挑,而是多读书,懂兵法。言外之意是他的nb之处不在武艺,而在于精通万人敌的兵法呗。理儿虽然是这么个理儿,但他巧言诡辩,不敢接团,还是怂!

    一旁的萧瑾夕见莫笛这样说,不禁有些生气,上前一步对他说道:“好你个莫笛,小小校尉,居然敢教训将军。”

    萧瑾言见状,赶忙伸手拦住萧瑾夕:“瑾夕,不得无礼。”

    莫笛见状,不免有些神情紧张地对萧瑾言说道:“将军勿怪,末将只是陈述己见,没别的意思啊。”

    萧瑾言听罢,不禁心想,呵呵,小兔崽子,你敢有别的意思,弄不死你。不过,看莫笛这个实诚样子倒也不像是故意嘲讽自己只会逞匹夫之勇。况且,自己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匹夫。

    在萧瑾言的为将理念中,理论学习固然重要,但实际操作能力才是决定胜负的根本。要不怎么那么多高学历的名牌大学生到了企业却干不出业绩,因为理论知识有时候在现实中不适用嘛。一样的道理,当将军是得好好学习兵法,但是真到了战场上,还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得真刀真枪地干啊。

    萧瑾言见单挑一事莫笛实在为难,便不再勉强,心想,看来这货单挑的确不是强项,还是以后再进一步观察,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其他能耐吧。

    于是,萧瑾言对莫笛说道:“既然莫校尉不愿应战,那本将军只好承让了。”

    莫笛答道:“末将惭愧。”他心中顿时轻松了不少,心想,这个新领导看起来还是很和蔼可亲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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