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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肆 第47节


“老下雨,我怕进水。”

    “防水的,不怕淋。”盛昱龙说。

    陶然没说话,盛昱龙却找话跟他说。

    “你头发刚剪的?”

    陶然“嗯”了一声,说:“经理让剪的。”他们餐厅服务员服装和发型都是要统一的。

    “真好看。”盛昱龙说。

    大概是盛昱龙没有对他做过什么过分的事--喝醉酒那次不能算,加上原来的感情在,陶然对盛昱龙的厚脸皮更多的是不适应,而并不反感。相反,盛昱龙突然以一个男人而非六叔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表现出的直接,甚至不知羞耻的热情,有时候会让他不知所措而羞涩。

    他觉得那么隐秘的,或者脏的事情,盛昱龙却那么直接地全展现在他面前,够不要脸,也够坦诚。

    他觉得那么多女人喜欢盛昱龙不是没有原因的,盛昱龙身上有一种男性的魅力,说不上来,但很勾人。

    毕竟盛昱龙也曾是他仰望过的,渴望成为的人。

    这世上很多真爱论的人都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发自灵魂的,和皮相,出身,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等一切外物无关。但事实上盛昱龙能成功,很大程度靠的就是本身条件的优越,以及他通过自身卓越条件建立的和陶家的紧密联系。他无疑是优秀的,出挑的,硬件软件都比一般人强很多,单从人的角度看,他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世俗人眼里的抢手货。

    这就导致了他爱情成功的两个决定因素:这给了他自信,皮相骨肉给了他男人的自信,优秀条件给了他爱人的自信,所以敢去追求美好灿烂的陶然。其次,因为他足够优秀,在别人眼里就奠定了他的好印象,所以他很容易占便宜,别的男人做了会显得猥琐的表情或动作,他做起来大家可能会觉得性感,别的男人说出来显得不自量力的话,他说出来只会让他的形象更伟岸挺拔。

    所以陶然讨厌不起来他。他只是觉得无措,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的盛昱龙。而无措是一点点惧怕,一点点茫然,再加一点点喜欢。这喜欢未必是爱,但足以让盛昱龙趁虚而入。

    第64章 夏夜长┃八月一日,庆功宴

    盛昱龙浪, 但也不是随便乱浪的人,也分人,看场合, 如今这么猖狂, 自然有他的用意,他急需快破快立, 破了他从前在陶然心里六叔的印象,重新树立作为男人的形象。

    七月底高校的招生工作就正式展开了。梁成东升了上来, 成为了长海大学英语系的系主任, 也是他们学校最年轻的系主任, 招生大小事都得他参加。录取工作即将要展开,他看着花名册,总是不可避免地想到余和平。

    余和平的攻心计算是真的起了作用。他成功地利用了梁成东的善良正直。梁成东一想到他, 总是会有些愧疚。

    他其实去过余和平家里两趟,知道余和平离家出走的事。余和平身体瘦弱,个头也不高,他总担心他在外头会受欺负。一个高中生, 出去能做什么呢?

    他也觉得余和平并没有他外表看起来那么柔弱,也有狠的一面,对别人狠, 对自己也够狠。

    七月三十一号,高考成绩出来了,陶然考了686分,高居市一中第三名, 全市排名第四。陶然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彻底落了地,中山大学已经在向他招手。

    陶建国夫妇高兴的很,大院里的邻居都嚷着让他们家办酒席庆祝。

    “办办办,怎么不办,大家伙一起高兴高兴。”陶建国说。

    陶然不是他们大院出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却是他们大院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陶建国夫妇把亲戚朋友都请了过来,在服装店开业前两天在长明县最好的饭店办了个酒席。

    大院的人都请了,也不好意思单独不请余家的人。陶建国问:“咱家的孩子考上了名牌大学,人家的孩子到现在还下落不明,请他们,合适么?”

    “那你这么说,咱们办酒席还不合适呢。”刘娟说,“反正说不说都不合适,那就说一声,咱们礼到了,他们爱去不去。不去最好。”

    没想到余欢竟然去了,她男人没去,她坐在女客桌上又温柔又和气,谁跟她说话她都热情相对,刘娟倒觉得她可怜。

    看得出来,余欢是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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