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选择,而是选择一个无法帮助他更多的林殊止,又到底为什么这么不愿意离婚,此刻好像都有了答案。 他哪里喜欢什么乖顺的林殊止,他就是喜欢林殊止。 不是好感,是喜欢,甚至更有可能的,那已经变成爱了。 他爱林殊止。 爱这个字于他而言还有点陌生,事实上在母亲离开后他就再也无法感受到爱。 母亲离开时连带着给他的爱也一并带走,陈振不会教给他这些,只教导他在商场上谋生的本领,以及如何作出决策,如何掌管一整个家族,如何稳定人心。 无法感受就无法学会,但现在他又能感受到了。 那就该学会。 走廊灯光通过门缝漏进来些许,床头好像有什么在反光。 是塑料质地的防尘袋。 是林殊止很爱护的那只粉兔子。 他不喜变动房间布置格局,那些杂物被他从别墅搬来时都一一放在与从前相似的地方。 即便不喜欢,被他误认成白月光所赠的兔子玩偶也被他摆到了床头。 他当时看到日记里的描述时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因为那些事都早已被他忘记。 直到他现在又看见实物。 那只粉兔子。 日记里的片段与此刻重合。 原来这就是那只兔子。 * 日子逐渐逼近《寻青》的杀青宴,在杀青宴到来前江鹏又找林殊止帮过一次忙,过后江鹏又请林殊止吃了顿饭。 两人因共同做代驾结识,聊天时的话题不免围绕着工作时遇到的八卦。江鹏很自然地将话题引到了陈穆身上。 江鹏一脸探究地看着林殊止:“你和那天那大老板关系不一般吧?” “我还没有问你,”林殊止反问他,“你为什么要把手机借给他?” 江鹏支着脑袋:“嗐,那天他大半夜敲我们家门,杂七杂八说了一堆,大意就是对那天的驾车服务不满意,我这不是想着单子是你完成的嘛,就让他拿我手机给你打电话啦。” “他那一看就是喝高了,我哪敢惹他你说对不对?不过大人物就是有手腕啊,轻而易举就查到我住哪了,惹不起,”江鹏喃喃道,“真的惹不起。” “你——”林殊止想说江鹏轻而易举把手机交出去给他制造了不小的麻烦,却又觉得江鹏说得挺有道理。 江鹏:“这年头钱难赚屎难吃啊,这种人心思太难猜了,谁知道今天让他不舒服了明天会不会找辆车把我撞死再伪造成意外,哥这回算是看明白了,这种有钱人的单子还是少接为妙。” 林殊止真觉得江鹏的理论没有问题:“你说得对。”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