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给的! 李长生:“……” 眼看霍善很卖力地捧着手里的水瓢,黑溜溜的眼睛里满是“轮到我招待客人啦”的兴奋,卫青伸手把它接了过去,在霍善的注视下仰头喝起了水。 霍善兴致勃勃地等卫青喝完,又屁颠屁颠把它捧给刘彻。 卫青:“………” 李长生:“……” 刘彻还是第一次拿水瓢喝水,感觉还挺新鲜的。不等卫青说出“他不渴”,刘彻已经接过水瓢学着卫青刚才那样子仰头喝了几口水。 六七月的井水甘凉甘凉的,格外解渴。 刘彻把水瓢还给霍善,还解下个玉佩递了过去:“这个给你当见面礼吧。” 霍善不知晓这玉佩的珍贵,一手抱住水瓢,一手接过玉佩看来看去。 没看懂。 只感觉上头的图纹挺好看的。 卫青道:“这样的东西侯爷家里有很多,你只管收着吧。” 霍善很有些苦恼:“我没有东西可以当回礼。” 刘彻心情不错,非常有耐心地陪霍善说话:“不用回礼,你不是说我们绝对没吃过馄饨吗?你请我们吃这样稀罕的好东西,收下我的见面礼也是应当的。” 李长生:“………” 这小子怎么什么话都跟人说。 刘彻倒不是对谁都这么好说话,而是他们昨日已经派人去彻查清楚了,霍善的母亲确实和霍去病有过一段故事。再加上这孩子跟小时候的霍去病长得惊人相似……基本可以确定他是霍去病的种没错了! 所以他和卫青一个算是这孩子的姨公,一个算是这孩子的舅公,四舍五入那就是他们年纪轻轻成了爷爷辈。 要是七老八十给人当爷爷,那肯定是一点都不稀罕;可要是三十多岁就升辈了,那绝对是挺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尤其是刘彻自己生孩子也不算早,太子刘据现在才刚满十岁,那对刘彻来说碰上这么个孙子辈的娃儿就很有意思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孩子还是他发现的,连这孩子的亲爹都不知晓有这么个儿子存在。 这就很值得让刘彻在新丰宫这边多盘桓几天了。 第一锅的馄饨很快煮好了。 每个人面前都被易知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馄饨。 李长生手头的香料齐全,又略懂些医理,汤底是依着时节调配出来的,闻着便叫人食指大动,感觉这么一碗馄饨正是自己目前最想吃的东西。 虽然每个人对吃食都各有偏爱,但人的口味其实也会因时而变,很多时候身体自己会挑选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比如夏天喝上一碗冰镇绿豆汤就会浑身舒坦,而冬日喝上一碗羊肉汤则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都是因为满足了身体当季的需求罢了。 刘彻在宫中的御膳也算是做到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他竟真没吃过眼前这种面食。他朝霍善夸道:“你没有说谎,这真的是我从前没尝过的新鲜吃食。” 霍善立刻挺直小背脊:“我从来不说谎!” 其实比起后世的白面,他们自己加工出来的面粉还是有点粗糙,颜色也没那么白,不过胜在李长生他们尝试得很用心,所以包出来的小馄饨瞧着有模有样。 霍善热情地招呼刘彻两人不要客气多吃点,自己也送了个热腾腾的馄饨到嘴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