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独立制造一张物神卡,他倒是能手把手的教,可是…… 胡欢不知道怎么跟人说,自己为啥会物神术。他虽然年纪还小,但经过这几天学习班的学习,也知道天魔凌家是如何受到重视。 他若是说出这件事儿,也不知道会引发多少后果。 万一天魔凌家,以为胡欢用了欺诈手段,从凌霄身上得到了制造物神卡的秘密,说不定要惹出国际性事件。 “还是有点头疼!” “算了,等我晋升暴徒,再来考虑这件事。” “我有感觉,我晋升一阶职业者的时候,神秘海螺还会有一点变化。” 胡欢和凌霄蹲在小店门口说话,一个大妈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用手头的扫帚,轻轻涂抹地面,地面就好像被橡皮擦过,殷红的血迹,一点一点的慢慢消失。 处理完地上的血迹,大妈就晃悠悠的离开,跟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清洁工,看起来就没有半点不一样。 第七十三章、狐生若梦 胡欢和凌霄都目瞪口呆,目送大妈的背影离开。 “这个大妈也是职业者?” “应该是吧?我在她身上,没感受到灵力波动。” 胡欢低声说道:“我也没感受到,是不是她的灵力太过高深莫测,我太弱鸡,所以无法感应到?” 凌霄点了点头,她也是这么想。 胡欢站了起来,顺手也把凌霄拉了起来,凌霄被胡欢牵住了小手,非常柔顺,半点抗拒也没有。 两人吃过了饭,凌霄提议去逛街,直到晚上七八点钟,胡欢才把凌霄送去她的房子,悠闲的溜达回了现代文学馆。 这一次,胡欢没有任何耽搁,进了自己的宿舍,就念了一句咒文,消失在房间里。 进入了神秘海螺的空间,胡欢坐在古董沙发上,伸手轻轻敲击,就有一本笔记在眼前展开。 有了天演术,他阅读的速度,比以前快了数十倍,很快就有一本笔记被阅览完毕。 胡欢换了一本,十几分钟就再次看完。 可以把整本笔记的内容,展示在虚空桌面上,一部分跟研究无关的日常,以及标注了失败的方向,他就可以完全略过去。 遇到关键的笔记,他的脑海又会跳出相应的记忆碎片,几乎不用自己阅读,就能了解其中的内容精髓。 胡欢阅读第三本笔记的速度,又稍稍提高了 一点。原本根本不太读得懂的笔记,在天演术的记忆统合之后,变得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越是阅读,胡欢对天演术的了解,也就越为深入。 胡欢主要阅读的,是黄适之的笔记,这位太平三圣之一,出身神秘,佛道兼修,更精通海外奇术,曾在梵蒂冈当过图书管理员,非洲最古老的氏族当过巫师,还精通南美咒术,学问渊博,学富五车,乃是不世出的奇才。 他的研究笔记,往往思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甚至针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七八个不同的思路,每一个思路都会研究的极为深邃,阐发前人所未见之幽微。 虽然胡欢刻意忽略了,这位前辈的日常生活随笔,但仍旧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很多,黄适之的日产生活。 这人早年是个苦修士,后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忽然就把一切世情看的通透,开始放浪形骸,尤其酷爱跟欧美女士学习洋文。 甚至有一段记录,胡欢虽然惊鸿一瞥,仍旧印象深刻,黄适之曾即兴做十四行英文长诗一首,从赞美他的临时英文老师,一位英国的女伯爵开始,从外到内,一字一动,长句快动,短句加重力度,总计一万四千字,动了一万四千下有余…… 胡欢彻夜阅读,当他翻阅到第三十四本笔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