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臊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有了谢怀琛的威胁,陆晚晚打起十二分精神,聚精会神地比划着弩。她预判着兔子的行进路线,一箭射出,将兔子的肚子打了个对穿。 鲜血迸出,染得兔子一身的灰毛都成了血红。 谢怀琛高兴地跑去捡回兔子。它还没有死透,腿脚还抽搐了两下,谢怀琛笑得一脸愉悦:“这是你打的第一件猎物,只能我和你分享。” 陆晚晚有些许兴奋。她觉得自己有点不正常,打中猎物的那一刻她很兴奋,又很激动,一点也没有怜悯和害怕。 简直不像女子。 谢怀琛到一块石头上,教陆晚晚给兔子剥皮。 陆晚晚扫了两眼,嗓子眼阀杆,就快吐了。 “它不是人,没关系的。你把它想成饭桌上美味的兔子,就不会想吐了。”谢怀琛又说些别的话分散她的注意力:“去年我追达阳的部队到了索命谷,在那里困了一天,因为粮食没有带够,将士们都忍着饥饿。那时候有只兔子就是上等佳肴。” 血腥味淡了些许。陆晚晚强忍着腹内的翻腾,看她给兔子剥皮。 重回一世,她倒不至于对一只生长在猎场的兔子产生怜悯之心。当时在塞外的沙漠,她为了救岑岳凡,亲手拧死过一只柴鸡。 柴鸡的脖子很有韧劲,她费了好大气力才拧断,直到现在她还记得清那种手感。 但她就是觉得挺讽刺的。 这一世她和谢怀琛在招提寺因一只兔子结缘。 那时他们对那只兔子的怜悯都是真诚的,费尽心力救下它。 是世道不好,形势逼得他们走到今天,双手沾血。 谢怀琛剥兔子的手法又快又利落,一只兔子处理完手上几乎没怎么沾到血。他拿出火折子,又教她烤肉。 谢怀琛烤的兔子,闻起来很香,皮酥肉嫩,表面是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黄色,色泽看上去很诱人。 他撕下兔子腿递给陆晚晚。 陆晚晚接过来,慢条斯理地吃着。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斯文,看着就赏心悦目。谢怀琛则是风卷残云,两口过去,手中就只剩就跟骨头。 谢怀琛很有耐心。在面对陆晚晚的时候,他总是很耐心,在等她吃完兔子的时候,他把方才生起的火全都灭了:“在山林里生火,记住一定要把火灭了,连个火星子都不能留。否则山里起火,你很容易就被被困山里了。” 陆晚晚抽出手绢擦了擦指尖上的油渍,她仰着头问谢怀琛:“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吗?有你在我不用担心这些。” 谢怀琛牵着她,笑道:“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你我又会遭遇什么。多会一些,生存就多一分保障。” 他不愿细说,陆晚晚便也不再问了。 过了会儿,谢怀琛又教她设简单的陷阱捕猎。他教的都是很简单的,就地取材,也不麻烦,以陆晚晚的聪明才智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陆晚晚学得很认真,他教的很快就学会了。 做完这些,谢怀琛又教她在山里寻找水源。 只要有水和食物,人就能活下去。 在城里,他什么都不怕,陆晚晚有的是本事活下去。但他就怕万一她流落山林,她至少要会最基本的生存技能。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担心这些,但冥冥之中,他有一种感觉。 京城,或者说是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