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脸微微一红,“不好胡乱给花儿取名。” “我觉着很合适,这小花,咋一瞧看着柔弱,使人心生怜爱,但再仔细端详,根茎柔而不韧,随风飘摇自由自在,”郑元峰望向一碧万顷的草原,低声道,“君为繁花我为蒲草,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乐天静静地没有说话,对不起,没文化,听不懂。 郑元峰也没指望乐天回答,他是真正的圣僧,心怀的永远是天下大爱,他的心思在乐天心里也许永远只是无法理解的痴念。 那一片花,两人终究只是看了看,便上马回去了。 附近部落听闻大军驻扎,已慌得不成样,多少年来,开春打劫边境城市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习惯,朝廷从来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下忽然打到家门口来了,部落们全都慌成了一团,几位首领联盟商议如何应对。 阿亥巴受到各位联盟首领的联合攻击,因为郑元峰的母亲璇嫔是他的亲姐姐,郑元峰是他的外甥。 阿亥巴拥有一双与郑元峰相似的碧色眼睛,高眉深目轮廓分明,外族特征要比郑元峰更加显眼瞩目,他粗着嗓子道:“阿蛮自小长在京城,我从未与他见过。” “那又怎么样?!他是不是你外甥?身上是不是流着我们胡族的血?”另一部落首领愤怒地拍了桌子,“他当了皇帝,没给咱们这些部落半点好处,倒是集结着军队来打我们,这是不是有些过分?!” 阿亥巴抬起鹰一样锐利的眼,“那你想怎么样?” “我们也不想怎么样……”那首领是被推出来做代表的,见阿亥巴态度强硬,他声音也弱了,“你去出面和谈一下,这事还是算了,打来打去的,刚开春,我们部落的人连饭都没吃饱,怎么打?” 阿亥巴冷笑一声,心道饭也吃不饱,倒是有力气去打劫边境。 但他们说的也没错,若真开战,他们这些小部落无异于以卵击石,到时流血牺牲的还是部落男儿,确实是该走这一遭。 郑元峰驻扎在边境草原,却不忙开战,成日里要么练兵,要么带着乐天游踏草原,亲昵地在蔚蓝天空下给乐天一个温柔缠绵的吻,悄悄地在隐秘山丘后偷欢。 披风下玉一般的人搂在怀中,微风习习,郑元峰俯身在他鼻尖轻啄,缓慢而又温柔地轻动着,“怜奴,我的怜奴……” 乐天慢慢地呼吸,两手紧紧地搂住郑元峰的脖子,随波入流,整个人全化成了一滩水,一片云,轻飘飘的不知今夕何夕,鼻尖全是郑元峰的味道,青草的香气明晃晃地提醒着他竟又一次与郑元峰幕天席地抱在了一起。 喉咙中最后一声尖叫被堵在郑元峰霸道的唇中,乐天的手不由在欢愉结束后柔软地垂落,面色绯红地躺在雪白的披风中。 郑元峰俯身仍流连地亲吻着他,“怜奴,你好美。” 雪白的肌肤被男人的嘴唇虔诚地膜拜,乐天微微颤抖道:“够了……阿蛮……” 郑元峰俯身又与乐天交换了一个绵长的湿吻,这才抽身而起,披风上顿时被弄脏了一大片。 乐天面红耳赤,又坐不起身,只能侧躺着无助地感受缓缓流下的怪异触感。 碧空如洗的蓝天之下,青色的草,雪白的披风,绯红的美人,这色彩明艳的风景令郑元峰生出了万丈豪情,他拉起乐天柔弱无骨的手在唇边一吻,低声道:“怜奴,我平生最幸便是能与你相遇。” 乐天垂下眼,避开了郑元峰深沉的目光。 郑元峰不仅不恼,面上还露出了一丝笑容,逃避也是一种回应,怜奴在逃,不就证明他快追上他了吗? 两人穿戴齐整后,乐天耳畔忽然传来系统的提示:潘姝与户部侍郎伏回互许终身,伏回是京城中极为出色的美男子,颜值不输给乐天,但乐天圣僧的身份超然,伏回比不上。 乐天坐在马背上,身后便是郑元峰宽阔结实的胸膛,他忽然道:“阿蛮,我不想再做圣僧了。” 郑元峰漫不经心地握着马缰,享受着怀抱里的软玉温香,骤然听乐天说了这句,忙勒住马,不可置信道:“怜奴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