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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跟着我。”他就开始跟在她身后。

    “你要紧跟着我,不要落单,不然会被这里其他人抓走杀掉,知道吗?”她叮嘱他。

    他们一直形影不离,度过了很多年。等到他学会化形成人,第一次化形就是个和她差不多高的小少年,后来就变成了他背着她到处去玩。

    巫族寿命太长了,申屠郁越长越高,人形也高过辛秀一个头,原型甚至都进不了屋子,辛秀还是他们当初第一次见面时的模样,只是相比那时脱去了许多稚气。

    巫族并不太平,或者说整个世界都不太平,不同的神创造了不同的种族,各个种族之间为了生存互相残杀,巫族也时常遭到他族袭击。申屠郁跟在辛秀身边,会变作原型让她坐在自己肩上,他力气大,遭遇战斗时,死在他爪下的敌人数不胜数。

    往往结束一场战斗,他满身都是鲜血,有别人的,也有他自己的。

    她们坐在泉边,辛秀给他梳理身上粘结的毛发,梳着梳着,忽然对他说:“你已经很厉害了,不需要我了,你离开巫族回你自己的族群去吧。”

    申屠郁想也不想就摇头,“不。”

    辛秀给他刷着毛,不知为何很苦恼又有些恼怒地看他一眼:“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把你捡回来照顾,你不会是因为这个把我当成母亲了吧?”

    她自己越想越生气,从他身上揪下来一把白毛。

    “不是。”申屠郁动了动爪子,想要碰一碰她的脸,可是爪子上还有很多血,于是他抓了两下自己毛还是放弃了,低声说:“我要当你的坐骑。”

    辛秀:“我从前这么说是为了堵别人的嘴,也跟你开玩笑的,你是妖族,又不是真的兽,还真给我当坐骑吗。”

    可他心里是愿意的,不管是当坐骑还是什么,他都想一直待在她身边,继续背着她在这山间行走,听着她身上的铃铛和着山风一同响起。

    “算了算了,你要是不走就留在这一辈子给我当坐骑。”辛秀把他的毛刷干净了,忽然又开心起来,改了主意,嘻嘻笑着扑在他身上,和他一起躺在这大石上晒太阳。

    申屠郁觉得她身上特别香,比旁边开得烂漫的花丛还要香。

    他越来越厉害,整个巫族都知道大巫的女儿辛秀驯服了一只食铁妖兽,对她无比忠诚,只要她手指指向哪里,小山一般的食铁妖兽就会载着她冲向哪里,对她的敌人露出最凶暴的一面,所有伤害她的敌人,都会被食铁妖兽踩成烂泥。

    申屠郁变成人形也会把辛秀背在身上,他们都不在乎巫族里其他人的目光,但是申屠郁经常会被人挑衅。

    和幼时因为他的外族身份产生的恶意不同,后来挑衅他的都是些巫族男子,他们说他抢走了巫族最厉害的女人。

    “你是妖族,就算你再喜欢阿秀也没用,阿秀迟早要选我们巫族男子生下孩子的!”

    申屠郁其实不是很明白这些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这些人是来抢辛秀的,一瞬间就被激怒了。

    他没有客气地把他们打得落荒而逃,因为下手太重,好几个人都是吐着血被人抬走。

    他打完才有些担忧辛秀会不会生气,忐忑地去看她的神情,却见她坐在旁边的栏杆上,托着腮笑得特别开心,又特别……温柔。

    “深涂,过来。”辛秀朝他招手,在他走过去的时候,将手上的花插在他染血的爪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男主:我能手撕天雷

    本书男主:我能手撕魂魄

    隔壁女主:想吃手撕牛肉干

    本书女主:想吃手撕鸡

    作者:想嚯奶茶

    第125章

    “深涂”在巫族语里,同时有黑色和凶猛的意思。

    但是深涂在辛秀面前,从来都和凶猛这个词没有关系,一只食铁妖兽,当他收起铁齿和利爪,挪动着圆滚的身躯,周身毛发服帖的时候,看上去十足的憨厚。

    在巫族,都是见识过深涂打架的巫族人,已经没人会被他温驯的外表所迷惑,但是当他随着辛秀偷偷离开巫族,遇到的其他的种族都没有这样的觉悟,单独两人在外行走,会被他族攻击是很正常的事。

    他们一路上见到性情暴躁,全身长着黑毛,能用毛发攻击的毛公族;见到额上生着三目,能从目中射出雷电的目连族人;不分性别,生育能力惊人,在大陆上大肆扩大地盘的女裔族;有人身蛇m.FeNgYE-z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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