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花那些冤枉钱做咩,把钱存好,到时候你也可以娶个好点女孩做老婆!” “娶老婆的事情以后再说!”靓仔坤知道老妈穷惯了,不舍得花钱,就取了金镯子蹲下去帮老太太戴在右手上,笑问道:“呐,现在你手腕靓不靓啊?” 老太太高兴的说不出话,靓仔坤就问帮老太太推轮椅的菲律宾女佣:“沙丽娜,你说靓不靓?” 沙丽娜就忙竖起大拇指,用蹩脚粤语说:“好靓的!” 靓仔坤大笑,起身对金铺老板说道:“就这支打包好!我付现金!” 在金铺老板包装金手镯的时候,靓仔坤随手拿起柜台上的那只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发型依旧那么酷,三七分打着发蜡,后面稍长,留着燕尾,有些像《毕业生》中的达斯丁·霍夫曼! 靓仔坤张开嘴,露出两颗大金牙,这是被陈志超拿枪托砸掉之后他镶嵌的金牙,在镜子中熠熠发光。 “真好!”靓仔坤赞了一句,感觉这金牙比原装的还好,显得富贵! “老板,你的首饰包好了!”金铺老板忙把包装好的礼盒双手捧给靓仔坤。 靓仔坤点点头,随手塞给老太太道:“这是您老的,可要拿好了!” 老太太一脸的喜悦,活这么久,她这可是第一次有金手镯戴。 记得清楚,刚嫁人的时候她老公也买给她一枚金戒指的。有一次去地里挖番薯,那枚戒指找不到了,她哭了一整天,最后老公提着煤油灯在地里找了一整晚,这才找到。 她喜极而泣,手攒着那枚金戒指一整夜都舍不得松开,生怕再丢掉。 再然后,她生了靓仔坤,又生了他妹妹程家芳,也是在那时候,家里生活越来越差。 先是老公去世,然后她一个带着一对儿女艰难讨生活,为了让儿女吃饱饭,她把家里头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最后这枚结婚戒指,也给卖了! 一枚戒指卖掉换钱,买了一只烧鹅,靓仔坤和妹妹吃得津津有味,连烧鹅骨头都舔了三四遍,只有她吃不下去,因为那枚戒指是她对老公最后的惦念! “阿妈,想乜呀?”靓仔坤见老太太满脸戚容,忍不住问道。 老太太擦了快要涌出的老泪,“没什么,只是……只是心里高兴!阿芳呢,这几天你有没有去看过她?” 程家芳,靓仔坤的亲妹妹,在新界何福堂书院上国中,学习成绩很是优秀,跟靓仔坤不是同一类人,也一直都是靓仔坤最大的骄傲。 当然,靓仔坤也很怕这个妹妹,每次见面他都会被妹妹数落,搞得下不来台。 “咳咳,没有!我这几天好忙的!” “你去看看她吧,顺便给她送点钱!虽然那所学校学费很低,可还是要食饭!饭钱多了,才能食饱!” 新界屯门,何福堂书院属于华人创办的基督学校,秉承信奉基督,救助世人为理念,学费方面很是低廉,以便招收那些没钱上学的穷人家孩子。可是伙食方面却分三六九等,没钱交伙食费,只能吃些残羹冷饭。 靓仔坤在江湖打拼多年,很多钱都花在了给老太太治病身上,另外一部分则花在了妹妹的学费上,至于他自己,从未考虑过,有吃有喝就ok! “好的!你不必担心,我先把你送回去,等会儿就去书院看她!”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沙丽娜送我就好!你还是去看看你妹妹吧,这都一个多星期了,也不知她伙食费够不够用?” 靓仔坤无话可说,实际上他心里是有些害怕和妹妹见面,每次送伙食费也是托了手下帮忙送去,自己却很少亲自动手。 安排老太太回去,靓仔坤想了想,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也算身家上万的人,就算小妹见了自己也该给自己点面子!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她面前摆摆谱,拽一拽!边个让她经常骂自己是没出息的烂仔! 想到这里,靓仔坤心中大定,看看四周,没有巴士站,也没有电轨车可以乘坐,于是就伸手朝着不远处停靠着休息的黄包车打了一个响指。 黄包车师傅穿着布鞋飞快跑到靓仔坤面前,熟练地放下黄包车,然后抽出搭在肩膀头上的汗巾对着车座拍打几下,然后请靓仔坤上车。 靓仔坤m.fengYe-Z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