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计划是上午下午各去一处,放学前再返回自己的学校开车回家。 而贝克尔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出校门前就已经被跟踪了。 跟踪他的是一个叫亚当斯的男生,是他的同校同学。 当然了,贝克尔并不认识亚当斯,因为亚当斯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他对前途感到迷茫、对学习感到无力、想要扮酷却总是弄巧成拙、觉得自己叛逆不羁但本质上也是庸人一个。 要说亚当斯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事,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恋爱有可能是大于一切的……或许多年后他回忆时会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对方,但在当下,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一件事。 荷尔蒙就像一锅沸水,当你的理智浸泡在里面被烫得嗷嗷直叫时,你很难做出应有的判断。 亚当斯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不久前,他的女友在去过了贝克尔的派对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慢慢和他疏远,而他激烈的追问换来的也只是无言的哭泣。 在这种情况下,亚当斯完全没有想过求助于成年人,他甚至没有尝试对这种状况做任何靠谱的推测……虽然以他的智商也未必能想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亚当斯就认准了一件事——女友的变化必定和贝克尔有关。因此,从几天前起,亚当斯便开始暗中观察贝克尔的行动。 今天早晨在停车场,他发现贝克尔背着个包鬼鬼祟祟地离开了学校,就跟了出来。 他跟着贝克尔上了地铁,乘车到了市中心,一路步行到了一所高中,还跟着对方混了进去。 他看着贝克尔在别人学校的走廊里、储物柜上张贴传单,在课间休息时给学生们发送传单;随后,又跟着贝克尔离开了那所学校,再度上了地铁。 仅乘了两站后,他们又到了另一所高校。此时正值午休时间,贝克尔又是很轻易地混了进去,把他在上一所学校里做的事又做了一遍。 但这次,贝克尔引起了一名教务人员的注意,对方上前问了他几句,就发现他并不是本校的学生,接着就要追问他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贝克尔可不想在这儿惹麻烦,在事态变得严重前他便赶紧开溜了。 高中冰球队的主力没理由被一个人过中年的文科教师追上,贝克尔很顺利的跑掉了,并在逃跑的过程中……察觉了亚当斯的存在。 贝克尔很快就意识到,这个人是自己同校的同学,继而推测出对方从早上就一直跟着自己了。 向来就是校园一霸、如今已是犯罪者的贝克尔自不会被区区一个同龄人吓倒,何况那人还是在他这“地头蛇”地盘儿内的一个学生。 跑了一段后,贝克尔故意拐进了一条小巷中,亚当斯生怕跟丢、赶紧跟上,结果在转角处被堵了个正着。 身形壮实的贝克尔一个箭步上前,就用手臂抵住了亚当斯的咽喉,将其顶在了墙边。 他问亚当斯为什么跟踪自己,而亚当斯反过来质问他对自己的女友干了什么,并威胁要告发他;两人说的事基本不在一个频道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起争执并且快速升级为打斗。 他们从小巷的巷头厮打到巷尾,最终,还是贝克尔占了上风……面对已经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亚当斯,贝克尔猛挥一拳,打得对方错步后退、仰身倒下。 下一秒,伴随着一声刹车的嘶鸣,一辆满载着小学生的校车便从突然横倒在路肩外的亚当斯身上压了过去。 对于这种大型车来说,在行驶中猛打方向盘加猛踩刹车是很危险的,再加上亚当斯这么一个大活人垫在了一侧的轮胎下…M.fENGYE-ZN.cOM